欢迎来到亿赛范文网!

【乡镇方案】珍溪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3-05-31 18:24:02 来源:网友投稿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一、征缴范围凡户口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及长期居住在我镇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以户籍人口为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目标任务做到社不漏户、户不漏人,按照实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珍溪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乡镇方案】珍溪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一、征缴范围

凡户口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及长期居住在我镇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以户籍人口为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目标任务

做到社不漏户、户不漏人,按照实事求是、应保尽保的原则,确保区上下达我镇参保目标任务数的完成。以2016全年实际参保人数为基数下达各村(居)委会2017年度参保目标任务。

三、缴费标准

(一)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140/人、二档350/人;集中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1220日。

(二)大学生集中参加20169月至20178月学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110/人、二档280/人;2016年秋期学年度大学生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1031(即在学校内集中参保)

(三)新生儿及漏保人员在201711日至630日中途参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140/人、二档350/人;71日以后中途参保的全额缴费(含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两部分)。

(四)按规定享受参保缴费资助的困难城乡居民和困难大学生,其资助标准按照民政部门规定执行。

四、参保时间

2017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1691日至1220日,2016年秋期学年度大学生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1691日至1031日,新生儿及漏保人员可在2017年当年度参保缴费。

五、明确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经镇党委、政府同意,镇上成立2017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何旭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社会事务办、财政办、派出所、社保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珍溪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保所,由郑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时分析研究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注重政策宣传,提升医保政策知晓度,方便群众就医报销。各村(居)应突出市级统筹后相关变化政策的宣传:一是参保人的普通门诊实行定额报销,报销额度内不设封顶线和报销比例,定额标准每年按照重庆一档个人缴纳的居民医疗保险费确定,特别注意的是,定额报销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人、亲属或指定人门诊就医购药或住院自付费用,当年未使用或有余额可跨年度结转使用。未连续参保缴费的居民,其门诊余额不能结转。二是参保人在重庆市内发生医疗费用,可直接与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在参保区县定点医院和市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院住院,由本人自主选择,不受转诊转院限制,在市内非参保所在地区县三级医院住院,应报经参保所在地区县医保中心同意,对未申报或未同意的,其住院起付线提高5%,同时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

(三)加强参保管理,维护居民参保权益。各村(居)加强参保缴费组织管理,对参保缴费人员登记造册,做到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与公部门户籍信息准确无误,同时标明资助对象人员,以便此部分人员在享受待遇时不受影响。对不愿缴费参保的人员注明不参保原因,并由其本人或家人签字认可,切实落实参保工作责任,确保辖区广大城乡居民参保权益。参保过程中,只能收取资助对象个人应缴纳部分的参保费用,不允许采取“先收后退”的方式组织资助对象全额缴费参保。同时要严格按照民政部门核定名册组织民政资助对象参保,确保资助对象参保率达100%。杜绝因责任心不强、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参保人员缴费后的漏保、错保等情形发生,对参保人员缴费后因发生漏保、错保情形而影响其医疗保险待遇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谁出错谁承担责任,并严肃问责。

(四)及时解缴参保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各村(居)委会指定一名村(居)干部及时将参保资金统一收集并及时存入镇财政办专户。收款单位: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银行账号:2407010120010002839,开户行:农商行涪陵支行珍溪分理处。各单位在填写进账单时务必在款项来源栏注明**村**社2017年居民医保参保资金,并及时将进账单原件交镇社保所。

(五)严肃考核、强化任务落实。年底严格考核,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底党委、政府对各村(居)综合目标考核之一,同时对完成任务100%的村(居)给予按每人1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完成任务95%——99%的村(居)给予每人0.8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完成任务95%以下的村(居)不给予工作经费。镇辖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添措施,落实专人扎实抓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

推荐访问:乡镇 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 【乡镇方案】珍溪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