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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方案】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6-18 16:08:01 来源:网友投稿

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120号,以下简称“皖政〔2015〕120号文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人社方案】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120号,以下简称“皖政〔2015120号文件”),有序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皖政〔2015120号文件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平稳有序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任务,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参保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三、工作安排

(一)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市级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改革方案,明确单位分工,任务职责。(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办。责任单位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部署改革启动工作。转发省相关政策文件,印发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召开全市改革动员大会。(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及省配套文件下发后。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办)

(三)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机构设置,加强编制配备,充实经办力量。落实经办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地、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行电子社保和社会保障卡。(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四)明确单位性质和在编人员范围。制定明确单位性质和在编人员范围认定办法。逐个单位明确性质,逐个人员明确编制范围。(责任单位:市编办、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五)认定参保人员身份。制定审核认定参保人员身份办法,逐个人员进行身份认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

(六)开展业务培训。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帮助相关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政策,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七)开展信息采集,参保登记。全面采集上报单位、人员信息,审核建立数据库,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八)建立基金。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单位和人员核定缴费基数和缴费额,对预扣费用进行清算,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九)逐步实现基金支付。核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范围和待遇项目,对正常参保缴费单位的退休人员实行退休待遇由经办机构发放。(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健全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协调,抓紧部署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加强部门协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努力,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按照政策、经办、信息“三位一体”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做好参保单位的经办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筹措到位,确保经办机构经费保障到位。编制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单位性质界定和编内人员范围认定工作。地税部门要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征收准备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征缴。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的业务指导,建立上下沟通机制,确保全市步调一致。

(三)加强宣传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县区、各部门要统一宣传口径,全面准确解读改革政策,正确引导舆论,为改革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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