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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方案】北流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开展“四盯四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18 09:00:05 来源:网友投稿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开展“四盯四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玉林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和北流市纪委第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不折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方案】北流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开展“四盯四查”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司法方案】北流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开展“四盯四查”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

开展“四盯四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玉林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和北流市纪委第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优异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按照自治区、玉林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决定以“四盯四查”为抓手,认真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全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桂发﹝201629号,以下简称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玉林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玉发﹝20173号,以下简称玉林市委实施细则)和市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北发﹝20171号,以下简称市委实施细则),以及结合我市“三个年一活动”工作的开展,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市落地生根,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实现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社会民风不断上扬,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

二、工作内容及方式方法

(一)盯关键少数,查履职履责

主要紧盯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这一“关键少数”,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履职履责情况。

1.检查党组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检查党组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检查党组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玉林市委巡察组和市委巡察组关于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巡察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

4.检查党组书记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玉林市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细则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四风”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5.检查班子成员是否带头查找问题、抓实整改、转变作风,是否督促指导分管联系领域和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6.检查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巡察整改意见、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二)盯制度建设,查监督管理

加强制度建设、从严从紧落实纪律要求的情况,特别是分管或从事人、财、物、审批等关键部门、岗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

1.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玉林市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

2.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委和市委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单位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款休闲娱乐、私车公养、隐秘场所聚会、私设“小金库”隐性消费、滥发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以及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玉林市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等问题;

(三)盯监督执纪,查身边腐败,治惰政

加强监督管理,各纪检监察机关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情况。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2.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信访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玉林市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细则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要内容,成效如何,本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纪律审查空白点;

4.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5.是否及时查处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玉林市委巡察组和市委巡察组的巡视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6.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出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7.是否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领导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四)盯显性问题,查隐性问题

主要紧盯报销台账、工作记录、会议记录等显现出来的一般性问题,深查隐藏背后的严重违纪违规问题、腐败问题等。

1.是否重点整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本单位是否存在红包“电子化”、礼品“网络化”、“远离视线”外地公款吃喝、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在工会或食堂等账户中列支、“闪转腾挪”报销费用、大额消费拆分开具发票、虚列虚增套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搞“借、靠、占”、转嫁消费、私车公养、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

2.是否重点整治“三个年一活动”中庸懒散、不思进取、不敢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3.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得力,成效是否明显。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4个月,20174月上旬召开动员会部署启动,20177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20174月上旬至4月中旬)

各股、各所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玉林市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细则以及市委“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本单位“回头看”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紧紧围绕市“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形成自查报告。

(二)问题导向,重点检查(20174月下旬至6月中旬)

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就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题检查活动。秘书股要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检查,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公证律师管理股、行政装备股、财务要分别开展重点整治违规收费、 重复填报差旅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突出问题。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20176月下旬至7月中旬)

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要注重“回头看”成果的运用,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 党组书记要带头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回头看”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局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回头看”工作的监督检查,紧盯任务,倒排工期,确保取得成效,不得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坚决防止走过场。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上,紧盯老问题,注意发现“四风”新动向、新情况。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长,组织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三)严格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回头看”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集中力量、限定时间、快查快结,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四风”问题,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持续震慑作用,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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