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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与中层干部谈心谈话安排(9篇)

时间:2023-12-03 11:12: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分管领导与中层干部谈心谈话安排

  

  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1一、谈心谈话对象。本局中的干部、职工。

  二、谈心谈话内容。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谈心谈话内容,做到全面了解,突出重点。在通常情况下,(1)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听取工作人员各种问题、实际困难的反映。

  (2)听取工作人员对上级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3)听取工作人员关于科室、单位工作特别是全局思想作风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4)谈心谈话中,肯定工作人员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努力的方面,在思想上帮助,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鼓励工作人员努力学习,奋发工作,积极向上。

  三、谈心谈话要求。谈心谈话,是一项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谈心谈话的干部,对分管范围内的`谈心谈话对象,至少每半年谈心谈话一次。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工作:

  (1)发现工作人员思想作风上的问题,要及时谈心谈话提醒,防微杜渐。

  (2)工作人员之间,科室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心谈话疏导,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心谈话,以提高他们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4)工作人员在职务变动,或者岗位变动、退休时,要及时谈话谈心,做细致思想政治工作。

  四、谈心谈话分工。局长负责副局长、分管科室的中层干部以及需要谈心谈话的工作人员;副局长负责分管科室的中层干部及需要谈心谈话的工作人员;中层干部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的谈心谈话,必要时,局党组可指定人员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

  五、谈心谈话方法。谈心谈话是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干部必须学会和掌握的思想政治工作,因此,开展谈心谈话,要注意方法,讲究效果。找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一般以个人谈心谈话方式为主,也可根据情况采取集体谈心谈话的方式进行。领导干部可以主动关心和了解谈心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等情况,注重谈心谈话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六、谈心谈话情况反馈。谈心谈话的领导在谈心谈话后,应填写《平湖市司法局谈心谈话登记表》,每半年逐级上报。局每半年召开一次思想汇报会,讨论研究思想动态和思想政治工作措施。负责谈心谈话的干部遇有需汇报的重大事项,应按照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反映。

  谈心谈话制度2一、为使部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领导与干部、干部与干部之间应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二、在下列情况下,领导必须与干部谈心谈话:

  1、本部干部提任职务时,由部长或分管部领导进行谈话;

  2、本部干部工作变动(包括轮岗、调进、调出)时,由部长或分管部领导谈话;

  3、本部干部较长时间外出工作,由分管部领导或科室负责人与其谈话;

  4、干部在工作中遇到挫折、生活上遇到困难和家庭关系处理不好时,由分管部领导或科室负责人与其谈话;

  5、对干部有反映或干部违纪违规时,分管部领导或科室负责人须找当事人谈话;

  6、干部要求向组织汇报思想或向组织反映问题时,部领导应及时安排时间听取汇报,并做好思想工作。

  三、谈心谈话的要求:

  1、领导与干部谈心谈话时,应本着严格要求,关心干部的原则,耐心细致,坦诚相待;

  2、干部本人在谈心谈话时应向组织敞开思想,如实汇报;

  3、干部与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维护领导权威,维护部机关整体形象;

  4、各科室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本科室每个同志的思想动态,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

  5、部长与各科室负责人,部领导与分管科室正副科级干部、科室负责人与本科室干部,每年至少谈心一次。

  四、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分管部领导对部长负责,科室负责人对分管部领导负责,确保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谈心谈话制度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与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教师的思想、工作动态,切实做到关心人、理解人和爱护人,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增强教师的凝聚力、战斗力,经研究决定,建立__镇初级中学谈心谈话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谈话对象为全体教职工,原则上采取分块负责的办法。各级部由级部主任姜大伟、于乐洋、于丽华等负责谈话;艺体组、总务人员由张玉志、林海等负责谈话,办公楼由徐国智等负责谈话,并将谈话情况向校长反馈。

  干部与教师谈心谈话的内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肯定谈话对象的基本成绩,指出谈话对象的缺点和存在问题。

  3、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

  4、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其他认为可以谈话的事项。

  谈心谈话要体现讲政治、讲正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做好教师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相结合;二是与教师工作运行情况相结合;三是与解决教师队伍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四是与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

  谈心谈话工作在下列情况下要及时开展:

  1、群众对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

  2、干部与教师之间、班子内部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3、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4、教师调任、转任、提任、降职、轮岗、退休、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心谈话的同志要及时向组织汇报。

  谈话采用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谈话一般每年不少于二次,时间视情安排相对集中。领导干部必要时应随时找教职工谈心,主动征求意见。教职工可以主动向领导干部反映情况,汇报思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教职工之间也要互相谈心,沟通思想,融洽关系,形成团结实干的良好氛围。负责谈话的领导要主动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注重谈话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要讲究谈话艺术,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努力提高谈话效果。

  谈心谈话制度4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动态,打造和谐型机关,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战斗力。经研究决定,建立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一、谈心谈话对象及分工

  谈心谈话对象:全局干部、职工。

  谈心谈话分工: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原则上采取一级对一级,分级负责的办法。班子成员及各科室、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负责人由局长负责谈话,中层其他人员由分管局长负责谈话,一般职工有由中层负责人负责谈话。

  二、谈心谈话内容及要求

  (一)谈心谈话内容

  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的内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肯定谈话对象的基本成绩,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

  3、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二)谈心谈话要求

  1、思想重视。把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作为“争先创优”活动的重要环节,作为加强沟通、增进团结的有效手段,自觉开展相互谈心活动,当面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差距与不足,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

  2、目的明确。谈心谈话活动目的就是“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积极态度,营造“开诚布公纳诤言、畅通言路征良策”的良好氛围,坦诚地提出意见、措施和建议,为今后工作出谋献策。

  3、力求实效。把谋求实效作为谈心谈话活动的落脚点,一是加深干部职工在各自工作中开争先创优、唯旗是夺的争先意识;

  二是强化中层以上干部抓好职工队伍建设,在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责任意识;

  三是进一步密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与干部职工之间的关系,做到沟通感情、增进团结、互相提醒、共同进步、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对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心谈话的同志要及时向组织汇报。

  三、谈心谈话方式

  谈心谈话采用定期谈心谈话与随机谈心谈话相结合,集中谈心谈话与个别谈心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谈心谈话半年进行一次,分别于每年的6月份、11月份进行。必要时局领导可随时找干部职工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干部职工可以主动向局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干部职工之间也要互相开展谈心,沟通思想,融洽关系,形成团结实干的良好氛围。

  四、谈心谈话制度落实

  本制度有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实施,并保证落实。

  谈心谈话制度5根据部务会统一安排,我带领调研组到挂点的东湖区彭家桥街道七里街社区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会上,有56年党龄的饶文保同志的几句感慨引发了大家的热议。他说:以前在企业,每周都固定时间开展支部活动,现在条件好了,支部活动却越来越少了。退休党员陶桃生接过饶老的话说:现在社区里退休老党员很多,平时在家没什么事,很想有个党员集体活动的机会,但社区党支部很难得才组织一次。

  老同志的三言两语,让我感触颇多。为什么以前坚持得这么好的制度,现在却坚持得不好呢?大家普遍认为,现在“三会一课”的内容对基层党员缺乏吸引力。党内组织生活以党员为主体,党员到底需要什么?有的基层党组织没有深入调查,满足于集中开会、学文件、念报纸,理论上空对空,形式上虚对虚,没有抓住基层党员关注的重点。党员没积极性,再好的制度也坚持不下去。

  怎样让“三会一课”这一“老传统”散发出“新活力”?我想,首先,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不仅要把坚持“三会一课”放在嘴上,更要体现在行动上。要经常性地下到基层支部参加民主生活会,上党课,与党员谈心谈话,帮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解决问题,拉近干群之间的距离。

  其次,内容上要与时俱进。“三会一课”的内容只有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才更具吸引力。要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以基层党员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活动。在必要的政治学习的同时,要组织党员围绕支部所在单位中心工作和

  党建工作建言献策。特别是在社区一级,更要积极引导退休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扶贫帮困,参与公益,增强党员责任感。要争取驻区单位支持,经常安排党员集体活动,增强党员归属感。

  作为组织部门要强化对“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实施的保障。在党建工作的考核中,改变以往那种查记录、看笔记的考核方式。更加注重倾听基层党员声音,通过民调、问卷等方式,以党员对所在党组织的满意度评价基层党建工作的成效。通过“老瓶装新酒”,让“三会一课”在新形势下成为保持党员党性纯洁的有效途径。

  谈心谈话制度6为深入了解干部,关心爱护干部,准确评价干部,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对象

  1.镇党政班子成员;

  2.镇一般干部;

  3.村主职干部。

  二、谈心谈话的类型

  1.日常交心谈话。镇党委书记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镇领导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之间,镇领导班子与村主职干部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

  2.提醒帮助谈话。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

  3.考核反馈谈话。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上级反馈结果,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核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群众评价,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

  4.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5.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任用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三、谈心谈话的形式

  1.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2.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

  3.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4.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四、谈心谈话的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3.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五、谈心谈话要求

  1、坚持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制度。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每年至少1次;领导班子成员也要相互谈心。

  2.坚持上级与下级谈话制度。镇党委书记、副书记要与中层以上干部、村主职干部谈话,每年至少1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条线干部、村主职干部谈话,每年至少1次。

  3.谈心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谈心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篇二:分管领导与中层干部谈心谈话安排

  

  2021年镇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4、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5、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任用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三、谈心谈话的形式

  1、___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2、___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___谈话。

  3、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4、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四、谈心谈话的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3、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五、谈心谈话要求

  1、坚持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制度。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每年至少___次;领导班子成员也要相互谈心。

  2、坚持上级与下级谈话制度。镇___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与机关各中心站所正职谈话,每年至少___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站所干部谈话,每年至少___次。

  3、谈心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谈心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或提出___处理意见。

  开展谈心谈话,是发扬民主、增进团结、促进廉洁从政、推动质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为促进此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特做如下规定。

  (三)提出廉洁从政要求、转告群众对其遵守廉政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反映、评议情况,对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要求。

  (四)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___工作提出意见,并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做好___倡廉工作的对策措施。

  (五)了解和掌握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六)征询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七)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八)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三)领导干部带头谈。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干部职工谈,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为干部职工作表率。

  (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提高认识相结合。通过谈心谈话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___和谐社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上来。二是与关心干部

  职工的工作生活相结合。在着力解决问题的同时,为干部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进一步增强全系统的凝聚力,增强实效性。三是与推动工作相结合。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办公室负责落实谈心谈话的协调工作,并负责掌握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的情况。每年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的情况作为年终述职(总结)的一项内容。

  1.按照领导干部所联系的部门,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主要负责人每年与班子成员、各室、各支部负责人谈心谈话一次;其他领导成员每年与联系的室、支部负责人谈心谈话一至二次;各室、各支部负责人每年与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一至二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适时谈心沟通。

  2.___谈与个别谈相结合。一般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

  3.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对廉政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干部主动要求时必谈,退休时必谈。

  三、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2.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3.提出廉洁从政要求、转告师生对其遵守廉政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反映、评议情况,对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要求。

  4.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___工作提出意见,并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做好___倡廉工作的对策措施。

  5.了解和掌握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6.征询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7.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8.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四、谈心谈话的具体要求

  1.区别不同对象谈。谈的重点和方式方法要因人而异、因势而异。各室、支部负责人开展启发式谈,对普通工作人员推行鼓励式谈,对缺点明显的干部职工进行诫勉式谈,对受到误解的干部职工采取慰问式谈。

  2.带着问题谈。要选择适当内容,讲究谈心谈话方式,引导其说出真话、实情。要增强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避免不着边际的空谈。

  3.领导干部带头谈。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干部职工谈,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为干部职工作表率。

  4.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提高认识相结合。通过谈心谈话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___和谐社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上来。二是与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相结合。在着力解决问题的同时,为干部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进一步增强全院的凝聚力,增强实效性。三是与推动工作相结合。要紧密结合我园的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开展谈心谈话,是发扬民主、增进团结、促进廉洁从政、推动质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为促进此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特做如下规定。

  (三)提出廉洁从政要求、转告群众对其遵守廉政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反映、评议情况,对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要求。

  (四)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___工作提出意见,并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做好___倡廉工作的对策措施。

  (五)了解和掌握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六)征询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七)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八)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三)领导干部带头谈。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干部职工谈,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为干部职工作表率。

  (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提高认识相结合。通过谈心谈话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___和谐社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上来。二是与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相结合。在着力解决问题的同时,为干部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进一步增强全系统的凝聚力,增强实效性。三是与推动工作相结合。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办公室负责落实谈心谈话的协调工作,并负责掌握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的情况。每年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的情况作为年终述职(总结)的一项内容。

  3、接受监督,高标准严要求,时刻保持___员先进性,自觉做各项工作的模范。

  二、谈心对象:

  党支部成员与党员、群众;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

  三、谈心内容:

  着重了解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和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听取干部、群众对各种问题和困难的反映,听取干部、群众对党员思想观念、行为方法、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出的不足、及意见和建议等。遇到下列情况应及时进行谈心谈话:

  1、干部职务升降、轮岗交流、退出领导岗位时;

  2、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政建设、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出现问题或群众对干部在这些方面有反映时;

  3、教师在遵纪守法、师德规范、履职尽责等方面出现问题或家长、学生对教师在这些方面有反映时;

  4、干部在任职期即将到期或任职期述职考核后;

  5、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处分时;

  6、干部、群众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挫折,工作状态不佳时;

  7、干部、群众家庭发生特殊情况时;

  8、有不团结的苗头或产生矛盾影响工作时;

  9、在实施重大活动或重要人事安排、岗位变动时;

  10、干部或群众主动要求谈心时。

  四、谈心方式:

  采用党员___会、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开展党支部与党员、群众,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谈心活动。并做好谈心记录。

  五、谈心要求:

  1、谈心活动开展前,党支部要提前做出计划安排,应根据谈话类型的选择及谈心对象的不同,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对党员开展谈心活动提出要求或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

  2、一学期,党支部与每位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开展谈心活动不少于___次,党支部召开各个层面的座谈会不少于___次。根据党员、群众思想工作需要,可视情随时开展谈心。

  3、谈心时,互相之间必须开诚公布,推心置腹,坦诚相见。

  4、党支部要确保每位党员在谈心活动中的数量和质量,防止走过场,要负责对谈心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对谈心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意见,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5、党支部建立谈心工作台帐,将谈心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存档备查。2021年镇食品药品风险隐患排查制度

  为及时发现当前食品安药品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根据县食安办的安排部署,特制订___镇隐患处置制度。

  一、全面摸底,做到心里有数。

  逐户摸排统计,建立企业档案,全面掌握辖区食品药品企业的基本经营情况。

  二、纵向延伸,成网络。

  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上向村安排食品药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利用村部知晓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经营活动情况,能时时掌握食品药品企业动态(范本)信息的优势,要求村发现食品药品企业有风险隐患,立即上报镇食安办。

  三、全面覆盖、突出重点。

  隐患排查覆盖餐饮、食品流通、食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等各个环节,对发现的小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改正。将校园周边、农贸市场、食品加工小作坊作为重点区域,将肉制品、腌腊制品、婴幼儿乳粉作为重点品种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黑作坊、黑加工窝点等严重问题及时报县食药局稽查队,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四、对全镇学校食堂、养老院食堂和餐饮服务单位检查

  食堂及餐饮服务单位都要严格执行餐饮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严禁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和索票索证、食品留样制度,同时也对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剩饭菜处置、冷藏及消毒设施使用、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等方面进行规范。(范本)

  五、对全镇各村医务室、村级诊所、药店等涉药单位检查

  重点检查各个季度常用的药品及药品经营企业药师是否在岗进行用药咨询服务,重点对药品的购进渠道、使用情况等进行仔细核查;药品是否按规定进行储存养护、是否超出有效期,常用的抗感冒类

  药,腹泻类药及安神补脑类药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规定;一次性卫生材料的质量情况等。

  通过认真排查,对食品药品隐患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况,确保全镇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篇三:分管领导与中层干部谈心谈话安排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谈话制度

  第一篇: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谈话制度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谈话制度

  为加强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教育、要求、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强化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约束机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组织谈话,是组织上从关心爱护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出发,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思想沟通,核实问题,提醒劝勉,限期改正缺点错误的制度,是促进班子和加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

  二、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组织谈话,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实施。谈话的重点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三、组织谈话按层次进行。副总级以上领导,由公司党政正职谈话;其他中层管理人员,由公司主管领导谈话,也可由党委干部部负责人谈话;当进行班子考核时,可由考核组负责人谈话。

  四、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应进行谈话:

  1、职务或岗位变动时;

  2、试用期满继续任职时;

  3、退休时;

  4、受到奖励或处分时;

  5、群众有不良反映时;

  6、组织考核反馈意见时;

  7、工作和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时;

  8、本人请求领导和组织谈话时。

  五、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组织谈话: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不力,造成消及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2、缺乏事业心责任感,不能很好履行岗位职责,完不成任期责任目标或因失职渎职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一定损失的;

  3、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在重大问题上态度暧昧,传播错误言论,或因官僚主义和工作失职,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4、不按民主集中制办事,在班子内闹无原则纠纷,影响团结,重大问题上搞个人说了算,导致决策失误的;

  5、在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选人用人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且举报线索清楚的;

  6、干部考察、考核及职工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达20%以上,或经考察、考核确认存在一定问题的。

  六、组织谈话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干部部根据掌握情况和工作需要,可每年研究确定一次组织谈话的对象和内容。对涉及重大问题的,需报公司党委同意后进行。组织谈话一般由公司党政领导或干部部负责人担任谈话人。

  2、在谈话对象上,要防止只愿意同得到提升的、受到奖励的人员谈话,而不愿与被诫勉的、受处分的、缺点较多和犯错误的人员谈话。

  3、谈话前,干部部应向谈话人提供素材,并预先通知谈话对象及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中,谈话对象要实事求是地回答谈话人提出的问题,属于核实问题进行谈话的,要专人做好记录;谈话结束后,谈话人应将谈话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对谈话中涉及的重要问题,干部部和纪委应认真进行跟踪了解。

  七、对组织谈话中的问题,属于一般性的,谈话人应及时对谈话对象进行批评帮助,提醒注意;属于反映失实的,谈话对象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引以为戒。必要时组织可在一定范围内对反映失实的问题予以澄清。

  八、组织谈话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个别谈话或“二对一”共同谈话的方式进行。

  九、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组织谈话应与班子考察、班子民主生活会、职工民主测评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公司党政正职与副职谈话,每年至少一次;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同所主管单位班子成员谈话,每年至少一次。

  十、组织谈话要坚持党性原则。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规定,不得有悖于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生活准则;不得随意乱

  说,搞个人许愿;不能谈论组织对人事有关问题的研究情况,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更不准将举报信交给谈话对象阅看。对谈话对象中的错误言论和无理要求,要给予批评教育。

  十一、组织谈话要有针对性。要根据不同的谈话对象和情况,确定谈话方式和内容,因人而宜,有的放失,切

  实找准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摸清思想脉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谈话对象的功过是非,认真询问、核实有关情况,提高谈话质量,增强谈话效果,力戒隔靴搔痒,防止走形式。

  十二、要认真倾听谈话对象本人的意见。同谈话对象谈话时,既要向谈话对象谈看法讲要求,又要认真听取谈话对象的申辩和所提意见,力戒主观武断,对谈话中谈话对象暴露的思想问题,要注意为谈话对象保密,通过谈话使谈话对象心悦诚服,取得成效。

  十三、干部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同谈话对象谈话的有关记录和材料,不装入本人档案,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由公司党委干部部负责解释。

  第二篇:中层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中层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第一条

  为使公司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充满活力,实现公司人

  第二条

  第三条

  1.2.

  第四条

  1.2.

  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达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目的,同进规范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任免程序,特制定本制度。中层管理人员的范围: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各部部门经理(中心主任)、副经理(中心副主任)、各处(室)处长(主任)、副处长(副主任)及各车间主任(副主任)及其他岗位相应级别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的任用原则:

  考核竞聘、择优录用的原则。直管领导提名、隔级批准的原则。任用方法与程序

  用人部门首先填报《任用中层管理人员申请表》,申明岗位、人数、用人理由及岗位对用人的素质要求,以及用

  人部门推荐的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人力资源管理处。人力资源管理处接到《任用中层管理人员申请表》后,首先要核实是否需增加编制,如需增加编制应核定增

  岗的必要性后,报总经理审批。

  3.

  如不需增加编制或经总经理审批增编后,人力资源管

  理处需确定招聘、考核方案,向公司内、外公布岗位对人才的需求信息。

  (1)内聘:采用审议基层推荐书、人事档案资料及实地

  核实竞聘人的资料、条件,审查竞聘人的《述职报

  告》,组织面谈答辩、群众评议等几种考核方式,进

  行竞聘考核。

  (2)外聘:组织初步面试,审查竞聘人的学历、资格证

  书、个人简历、述职报告及其它推荐或鉴定材料,形式考核报告。

  4.

  核准、汇总有关材料形成考核报告后,上报人事行政

  企管部经理及用人部门经理审批,而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五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免职

  1.

  用人部门填写《免职报告》,详细作出被免职者的工作

  态度、工作业绩的考核与评价,经主管部经理、副总审批后,报人力资源管理处。

  2.

  人力资源管理处收到用人部门的《免职报告》后,要

  会同用人部门复核被免职者的工作考核与评价,核准后人力资源管理处将《免职报告》汇同该人的个人资料一并上报人事行政企管部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任免的公布: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任用与免职,必须

  第七条

  以公司文件形式统一发布,同时签订或解除、变更劳动合同。人力资源管理处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任免的考评材料存档并反馈给被考核人及其主管部门。

  第三篇: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企业管理标准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编号:

  代替:

  1目的和范围

  1.1对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工作做出规定,确保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1.2本办法适用于变速箱公司全体中层管理人员。职责

  2.1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负责中层管理人员任免决定;

  2.2人事科负责行政中层管理人员任免文件的起草,党委工作科负责党群中层管理人员任免文

  件的起草;

  2.3人事科负责中层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评。

  2.4事业计划科负责中层管理人员的KPI评价。任用原则

  3.1岗位设臵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

  3.2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3.3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4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来源渠道

  4.1后备中层管理人才库;

  4.2非后备中层管理人才库,表现优秀的关键岗位人员,主要指主任以上岗位。5任用规定

  5.1正职中层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从现任副职中层管理人员中任命;

  5.2新任命的中层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安排至副职中层管理岗位;

  5.3新任命的副职中层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有担任过部长助理的经历和锻炼;

  5.4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及其他需要选举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按各自章

  程选举产生;

  5.5中层管理人员的任用由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分别由党委、行政进行任命。6新任用条件

  6.1业绩条件:连续两年综合评价等级为B及以上;

  6.2行为条件:

  6.2.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忠诚企业;

  6.2.2具有较强的效益意识、顾客意识、变革意识、团队意识、追求高目标意识和诚信法

  理意识等;

  6.2.3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6.2.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任用的基本程序

  7.1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任用人选;

  7.2主管公司领导与被任用对象谈话,纪委与被任用对象廉政谈话;

  7.3人事科、党委工作科按照要求撰写干部任免文件,公司办公室进行发文公示。由任职部门主

  管公司领导分别送至任职部门报到;

  7.4人事科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存入个人档案。任用期

  8.1任期从党委、行政任免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

  8.2新任用的中层管理人员,实行半年的试用期。评价考核

  按照《变速箱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业绩评价办法》执行。晋升

  10.1晋升条件

  10.1.1有空缺的岗位或根据需要进行中层管理人员调整时;

  10.1.2中层管理人员年终综合评价得分排序是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综合评

  价等级为D,一年为E的中层管理人员不得晋升提拔;

  10.1.3副职一般任职需要达到两年以上,方可晋升为正职;

  10.1.4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适合晋升人选;

  10.1.5人事科、党委工作科按任用的基本程序办理晋升任用手续;

  10.2薪酬晋级晋档:中层管理人员的晋级晋档按照《变速箱公司员工业绩评价办法》和《变速箱

  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述职述廉

  11.1述职述廉内容:

  理论学习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情况,及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等;

  11.2述职述廉方式:

  11.2.1中层管理人员述职述廉与中层管理人员年终业绩评价同步

  进行;

  11.2.2由人事科每年底组织述职述廉,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责任追究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降薪或其它行政处分,同时视经济损失

  大小和不良后果程度给予责任者3000元~8000元的经济处罚。

  12.1.1贯彻党委、公司决定、决议不坚决,执行不力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

  12.1.2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出现较大失误,造成损失的;

  12.1.3违法违纪并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的,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处理;

  12.1.4因疏于管理导致本部门内员工发生违法违纪想象,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

  12.1.5遇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不能及时制止,致使事态扩大的;

  12.1.6因管理失职、渎职、玩忽懈怠发生安全、设备、质量事故的;

  12.1.7在生产经营、采购、基建等对外经济交往中,不能维护、甚至不忠诚企业,泄漏企业生产

  经营秘密,损害企业利益的;

  12.1.8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

  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追究责任:

  12.2.1工作失职、失误情节轻微的;

  12.2.2对过错行为能自行纠正并积极采取被救措施,挽回损失或影响的;

  12.2.3其他可以从轻追究的情况。

  12.3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12.3.1因故意行为且多次发生执行过错的;

  12.3.2过错行为严重,群众影响恶劣的;

  12.3.3在一年内受到2次(包括2次)以上形式追究的。

  12.3.4其他应当从重追究的情况。

  12.4追究的范围谁出的问题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当有上述现象发生时,无论问题暴露时,事发当时的中层管理人员是否还在

  当时的岗位上,都一律追究其管理责任。

  12.5责任追究基本程序

  12.5.1党委、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研究,确定责任追究对象;

  12.5.2任职部门主管公司领导与责任追究对象谈话;

  12.5.3人事科将《中层管理人员责任追究通知书》下达给责任追究对象,明确责任追究事由、责

  任追究处理结果。诫勉

  13.1除12.1所列情形,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诫勉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处以诫勉:

  13.1.1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个人说了算,闹无原则纠纷,造成班子不团结的;

  13.1.2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对组织调动、交流等决定有抵触情绪,消极怠工,贻误工作的;

  13.1.3不能廉洁自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13.1.4年终行为评价得分排序靠后者进行诫勉;

  13.1.5其它问题或错误需要诫勉的;

  13.2诫勉的基本程序

  13.2.1党委、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研究,确定诫勉对象;

  13.2.2任职部门主管公司领导与诫勉对象谈话;

  13.2.3人事科将《中层管理人员诫勉通知书》下达给诫勉对象,明确诫勉事由、诫勉时间。诫勉时间为一年;

  13.2.4诫勉对象应在接到诫勉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诫勉事由制定整改措施,并书

  面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和人事科;

  13.2.5诫勉期满后,诫勉对象要写出汇报材料提交部门主管公司领导和人事科。人事科将考

  核评价意见报党委、总经理办公会。对确已改正错误的、工作起色大的,按期解除诫勉;对改正

  错误不明显、工作无起色的,实行免职;

  13.2.6凡属诫勉的中层管理人员自诫勉之日起一年内不参与评先选优、不能晋升和提拔。14免职

  14.1除12.1所列情形,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免职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也予以免职:14.1.1不执行党委、公司决议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经帮助、教育无转变的;

  14.1.2因脱产学习,连续半年不在岗位工作的;

  14.1.3连续病休六个月,仍然不能适应岗位工作的;

  14.2连续两年综合评价为D,一年综合评价为E的中层管理人员实施末位淘汰。14.3免职基本程序

  14.3.1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研究,确定免职对象;

  14.3.2部门主管公司领导与免职对象谈话;

  14.3.3人事科、党委工作科按照要求撰写干部免职文件,公司办公室进行发文公示。15辞职

  15.1辞职形式

  15.1.1个人申请辞职。中层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自动提出辞去现任职

  务的行为;

  15.1.2组织责令辞职。任职期间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重大经济损失,党委、公司行政通过一定

  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的行为;

  15.2个人申请辞职程序

  15.2.1本人书写辞职申请交给部门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将该辞职申请交人事科;

  15.2.2人事科审核并经党政主要领导研究后,提交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15.2.3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下发免职文件;

  15.3除12.1所列情形,视情节严重程度责令辞职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责令辞职:

  15.3.1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思想作风差,主观武断,闹不团结,群众反映强烈者;

  15.3.2在年终评价中,连续两年综合评价等级为E者;

  15.3.3中层管理人员之间不团结,拨弄是非,闹无原则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经批评教育,在六个月内仍无明显转变者;

  15.3.4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执行党委、公司行政决议、决定,不服从组织调动,经批评教

  育,在六个月内仍无明显改观者;

  15.3.5因机构撤消、合并,中层管理人员职数精减,拒绝重新安排工作者;

  15.4责令辞职基本程序

  15.4.1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研究,确定责令辞职对象;

  15.4.2部门主管公司领导与责令辞职对象谈话;

  15.4.3人事科、党委工作科按照要求撰写免职文件,公司办公室进行发文公示;

  15.4.4免职文件存入个人档案。交流

  16.1目的:加强干部培养,使干部多岗位锻炼,增长才干,提高解决复杂问题和综合协调

  能力;优化中层管理人员配臵,提高其综合管理能力和整体领导水平;激发中层管理人员开

  拓进取的精神、用其所长,各尽所能;

  16.2原则上一名中层管理人员在同一岗位上工作四年,就应交流到其他岗位上工作。17任职年龄限制

  17.1女年满四十三周岁、男年满五十三周岁的中层管理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不再担任中层管理人

  员;卸任的中层管理人员将由人事科根据个人能力、特长和岗位需求重新安臵工作。18回避

  18.1回避对象

  中层干部回避对象:配偶;直系血亲(即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近亲(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女儿的配偶及女儿配偶的父母);

  18.2回避办法

  回避一般由职务较低的一方回避,个别因工作特殊需要的,经党委、总经理办公会批准也可由职

  务较高的一方回避,职务级别相同的,由党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当事人的情况决定其中一方

  回避。请假

  按照《变速箱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请假制度》执行。记录和表单

  记录和表单名称

  责任部门

  保存期限

  中层管理人员任免审批表

  人事科

  长期

  中层管理人员诫勉通知书

  人事科

  长期

  中层管理人员登记表

  人事科4年

  附:

  中层管理人员责任追究通知书

  :

  经研究,决定就下列问题对你进行责任追究。问题:责任追究处理结果:

  变速箱公司人事科

  年月日

  第四篇: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深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河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领导中层管理工作,构建中高层管理人员队伍,科学有序的配置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相适应的人力资源,推进公司中层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精细化,以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此规定。

  2、范围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中层人员是指由公司统一管理的人员,包括:

  2.1各职能部门、中心、事业部正、副职中层人员和公司聘任的中层中层人员;2.2xxx分子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等中层人员;

  2.3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人事部门研究决定,其他需纳入领导中层管理范畴的人员;

  2.4按照选拔标准和选拔程序,选拔出公司范围内德才兼备、综合素质高、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为补充上一级中层人员而准备的后备人选。

  3、内容

  为加强中层人员的集中统一管理,凡涉及中层人员的配备、职务、职级、待遇等政策性规定,均由公司中层管理部门统一提出,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4、中层人员结构与任职资格

  4.1公司从不断改善中层人员的知识、专业、能力、经验入手优化经营管理队伍结构。各部门、中心、事业部及分子公司中层人员所需的专业知识,应与本单位的性质、任务和发展方向相适应,使领导中层管理团队成员各尽其能,充分发挥整合能力。

  4.2公司管理的中层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4.2.1具备较好的职业素质。具备本职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实践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相关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作风正派;

  4.2.2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决策分析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大局观念,能正确履行领导职责;

  4.2.3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够承受工作压力;

  4.2.4具有担任下一级管理职务的经历,并取得了突出的业绩;

  4.2.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或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应按照公司培训体系要求完成相应管理类培训课程并考评合格;

  4.2.6一般还应具有跨部门、跨地区、跨专业工作的经历,能够胜任复合型的管理工作。

  4.3中层人员的知识、技能和能力水平必须达到相应的级别水平。

  4.3.1学历或专业技术条件。原则上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能力特别突出者,可破格选拔。

  4.3.2资历条件。担任分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或总部关键岗位2年以上,在公司内担任跨专业、跨部门、跨地区职务2个以上,工作业绩突出;同等条件优先选用后备干部。

  4.3.4总部新任的中层人员年龄原则上正职不超过50岁,副职不超过45岁。4.3.4分子公司新任的中层人员年龄原则上正职不超过45岁,副职不超过40岁。

  4.3.5特别优秀的或工作特殊需要的人才,可适当放宽任职条件。面向特殊岗位招聘的人才,根据需要明确特殊的任职条件。

  5、中层人员职数和任期

  5.1公司根据所属各单位规模大小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领导干部人数。

  5.2中层人员的职数。5.2.1分子公司

  原则上分子公司设置总经理1人;职数设置标准如下:

  1.人员编制在30人(含)以下的,职数2人;

  2.人员编制在30人以上,50人(含)以内的,职数3人;

  3.人员编制在50人以上,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口径实现毛利润指标1000万元以上的,职数4人。

  5.2.2总部所属各部门、中心、事业部,职数设置标准如下:

  1.部门编制在8人(含)以内的,职数1人;

  2.部门编制在8人以上,15人(含)以下的,职数2人;

  3.部门编制在15人以上,30人(含)以下的,职数3人;4.部门编制在30人以上的职数为4人。

  5.2.3对于业务性质较为特殊的分子公司、涉及2个以上专业且专业跨度较大的部门,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可适当增加中层人员职数。

  5.2.4各级中层人员实行任期制。

  (一)公司中层人员,每届任期1年,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可以连任;

  (二)聘任中层人员人员的劳动合同应按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中劳动合同条款规定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等相关内容。

  6、选拔任用

  6.1公司管理的中层人员的选拔任用,主要采取组织选拔、公开招聘、竞争上岗、主管领导或中层管理部门提名、委托专业人才机构推荐等方式进行,并逐步加大公开招聘和竞争性选拔中层人员的力度。

  6.2公司中层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需考察的单位和职务,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考察、任免。

  6.3新任命、聘任的中层人员的程序。6.3.1前期的酝酿与考察;

  6.3.2通过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等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6.3.3组织考察;

  6.3.4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征求被考察单位意见;

  6.3.5征求业务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等相关意见;6.3.6综合分析,提出干部任用建议方案;6.3.7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讨论决定;6.3.8对拟任用中层人员实行任前公示;

  6.3.9公司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或其他授权人与拟聘任中层人员谈

  话(含廉洁从业谈话);

  6.3.10按有关规定任职。

  6.4中层人员公开招聘及竞争选拔一般经过以下程序:

  6.4.1公开招聘:在本单位公布招聘职位、职责、任职条件及其他要求;6.4.2竞争选拔: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竞争选拔职位、职责、任职条件及其他要求;6.4.3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6.4.4知识、能力、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测试;

  6.4.5征求相关方面意见;

  6.4.6对拟任中层人员实行任前公示;

  6.4.7公司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或其他人获授权人与拟任中层人员谈话;6.4.8按有关规定任职。

  6.5选拔中层人员,应对拟任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6.6对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实行任职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为3-6个月,考察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该职务的,正式聘任;不能胜任的,免去该职务。与公司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有试用期的,考察期与试用期同时开始计算。

  6.7非试用期的考察期内待遇与正规聘任后相同。

  6.7.1新任中层人员考察期与试用期的考核,按照《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6.7.2公司管理的中层人员的任免,要经过管理会议集体研究决定。6.8公司管理的中层人员任免时,任免的中层人员需配合中层管理部门及时向公司报送备案材料:

  7、考核评价

  7.1公司中层管理部门应不断完善符合现代管理理念的中层人员综合考核

  评价体系,各部门、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等也应遵照原则开展下属部门、后备干部及关键岗位的考核评价。

  7.2对中层人员的考核主要评价其业绩、素质、能力和廉洁从业等方面的情况,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分层分类考核评价。

  中层人员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对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中层人员,由公司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中层人员,公司根据情况由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或免去其中层人员职务,采用诫勉谈话的下一考核结果仍为不称职的,免去其中层人员职务。

  7.3对各类中层人员的考核评价,按公司相关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8、激励监督

  8.1对公司中层人员的薪酬激励,严格按照《薪酬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除经公司审核同意外,中层人员不得在所属企业领取薪酬及福利方案所列收入之外的其他任何收入,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奖金等任何报酬。8.2对做出特殊贡献的中层人员,根据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可进行表彰奖

  励。

  8.3中层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法经营,廉洁从业,切实维护国家、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严格自律。

  8.4中层管理部门应通过考核评价、诫勉谈话、管理审计等方式加强对中层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坚持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8.5监督管理的途径与方法。

  8.5.1加强经营班子对中层人员的内部监督。对中层人员要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加强对中层人员在体制改革、资金运作、科研生产经营、采购招标、收入分配和选人用人等重大问题上的监督,做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8.5.2充分发挥各级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作用:

  8.5.3通过中层人员任前谈话,实行廉洁自律告诫制度。8.6建立中层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中层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经济处罚、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8.6.1接受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职权谋私利的;

  8.6.2泄露国家秘密个企业商业秘密,损害国家安全和公司合法权益的;8.6.3违反财政金融制度或者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

  8.6.4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或办事规则,给公司造成重大

  损失的;8.6.5因经营决策失误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8.6.6因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8.6.7对安全、质量、环保等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的;

  8.6.8拒不执行公司有关决策、决定的;

  8.6.9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9、退出机制

  9.1建立健全中层人员退出机制,逐步完善中层人员免职(解聘)、撤职、降职、辞职、退休制度。

  9.1.1降职。存在下述情况的,予以降职:

  9.1.1.1.发生重大工作失误的。

  9.1.1.2.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或不能胜任现职。

  9.1.1.3.降职的管理层,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才能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管理职务。

  9.1.2辞职

  9.1.2.1.自愿辞职。中层人员个人原因或者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职务。9.1.2.1.1中层人员自愿辞职需提交书面申请,按照人事制度相关离职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9.1.2.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辞职:

  ①在涉及公司机密等特殊职位任职且不满解密期限的;

  ②重大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③其他特殊原因的。

  9.1.2.2.引咎辞职。中层人员因自身能力不强、自身行为不当或严重工作失职,无法完成重大任务、造成重大损失、酿成重大事故,或产生恶劣影响,不宜再担任现职的,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9.1.2.3.责令辞职。属于引咎辞职情况,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公司将责令其辞去职务。

  9.1.3免职。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启动免职:

  1.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调动的;

  2.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负面影响,或对事故负有重要领

  导责任,经诫勉仍无改进的。

  3.因工作需要调离现任领导岗位(因公辞职)的;

  4.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工作(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或任期内病假累计超过一年)的;

  5.中层人员本人因个人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自愿辞职)的。6.中层人员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其所任原单位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第五篇: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B-120-01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促进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的用人观念,不断完善选拔、培养、管理相协调,素质、能力、业绩相统一,特长、需求、发展相促进的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工作思路。建立一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机制,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

  第三条

  管理范围:

  1.公司任命的各部门(包括各驻外办事处,下同)正、副经理;

  2.公司推荐的各部门党组织正、副书记;

  3.经公司领导班子认定须由公司管理的其他人员。第四条

  适用范围:公司及各驻外办事处。

  第二章

  职责要求

  第五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工作程序;注重学习、借鉴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潜心钻研本职工作,了解公司其他岗位的工作内容,特别是关联性较强岗位的工作职责,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合作。

  第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要做贯彻执行公司决议、决定的表率。加强团结合作,正职之间、正职与副职之间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正职对本部门工作目标的实施情况负全责,副职对分管的工作负主要责任。

  中层管理人员要注意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各方面意见,充分调动部门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七条

  建立中层管理人员外出报告制度。中层管理人员请假应遵循公司《考勤制度》。因公、因私外出,除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请、销假制度外,正职及主持工作的副职离岗2天以上,其他副职离岗3天以上,须向分管领导报告。返回后应及时销假。中层管理人员正职因故离岗时间超过1周的,应委派副职主持工作,代为履行职责。

  第八条

  中层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分管领导汇报思想、工作和一些重要事项。正职和主持工作的副职,每月至少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工作汇报主要包括:部门运行情况、工作设想、工作进展状况、重要问题决策情况及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等。

  第三章

  任职的素质要求和条件

  第九条

  中层管理人员选聘任用的素质要求: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与法规,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掌握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熟悉市场经济规则,具有胜任岗位要求的决策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资产权益;

  3.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具有良好的工作实绩;

  4.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不以权谋私、不侵占公司财产、不泄漏公司机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十条

  中层管理人员选聘任用的资格条件:

  1.应当具有下一层次相应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并有优良的业绩记录;

  2.中层管理人员正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中层管理人员副职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重要、特殊岗位引进人才,岗位工作业绩突出且获得有一定级别荣誉称号者可破格任用。

  第四章

  任职的基本程序

  第十一条

  中层管理人员任职的基本程序:

  1.中层管理人员正职、副职人选由公司领导班子审定后直接聘任;

  2.党支部书记由公司党总支提名或经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后,书面上报公司党总支,由公司党总支讨论审定后予以批复任命。公司党总支也可以直接任命党支部书记人选;

  3.公司派往各驻外办事处的经理、副经理人选由公司领导班子审定后直接聘任;

  4.公司团支部书记候选人由公司党总支审定,并征求上级团组织意见后,按《团章》规定选举产生;

  5.为加大对中层管理后备人员的培养、使用、选拔力度,积极创造条件,营造使中层管理后备人员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机制,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1—2名经理助理。

  6.对中层管理人员的选聘任用,要坚持规范管理、注重实绩、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原则,并严格执行程序。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前要征求党总支意见并实施任前公示制。

  第五章

  竞争上岗和公开招聘

  第十二条

  竞争上岗、公开招聘是选聘任用中层管理人员的重要方式。竞争上岗、公开招聘主要适用于选聘任用公司的各部门正、副职经理。

  第十三条

  竞争上岗主要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一般面向市场进行,也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定向招聘。

  第十四条

  实施岗位竞(招)聘,应成立相应竞(招)聘工作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竞(招)聘。

  第六章

  任届任期和任职试用

  第十五条

  中层管理人员实行任届任期制,每届任期为三年,并实行契约化管理。公司党组织负责人任期按《党章》规定实施。中层管理人员在任期内交流调动或退休的,不受任期的限制。

  第十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应进行考核并重新办理任职手续,不再被聘(任)用的,其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第十七条

  对中层管理人员职务晋升及引进人才等,如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可进行任职试用,任职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试用期满后须进行考核。对合格者,给予正式聘任,其任期从任职试用之日起

  计算;对不合格者,则免去其试任职务。

  第七章

  薪

  酬

  第十八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根据公司《全面薪酬分配办法》实行年薪制或岗薪制。

  第八章

  教育培训

  第十九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中层管理人员参加有关学历、学位、文化、学术、境外培训等高费用的教育培训,须根据公司《员工教育培训规定》,经公司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方可参加并分别根据不同情况报销相关费用。如公司认为有必要,可与参加者签订服务期限协议。凡经公司同意后参加学历、学位培训的费用,须在取得毕业和学位证书后方可报支。

  第二十一条

  中层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将培训证书等有关凭证报公司综合部备案。中层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的成绩,列入考察(考核)范围。

  第九章

  考

  察

  第二十二条

  选拔中层管理人员须按照所任岗位职务要求进行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了解选拔对象的德、能、勤、绩、廉。

  第二十三条

  选拔中层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程序。没有经过考察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如多数人对被讨论对象持不同意见,应暂缓作出决定。讨论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成员到会,必须记录单列。

  第二十四条

  对中层管理人员的考察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有相应职能部门两人以上参加;

  2.可采用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民主推荐、同考察对象谈话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情况;

  3.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主要缺点或不足之处等),全面、准确记录考察结果,并按规定归入本人档案;

  4.综合分析、归纳考察情况,向公司领导班子提出考察报告。

  第十章

  考

  核

  第二十五条

  对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分为考核和任期考核两种。考核内容主要是工作实绩,以量化指标为主,兼顾道德品质和思想素养。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其对公司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和业绩责任书目标完成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采取群众测评和领导评定相结合,个人考核与部门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个人述职、民主评议、组织评鉴、反馈意见等程序进行。

  第二十七条

  考核结果一般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评定。

  第十一章

  交

  流

  第二十八条

  公司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对管理范围内的中层管理人员实施规范的岗位交流。

  第二十九条

  中层管理人员岗位交流原则:

  1.优化结构原则。使中层管理人员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合理;

  2.有序适度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数量适当,有序实施;

  3.积极有效原则。积极引导,注重实效,实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

  4.服从大局原则。严格组织纪律,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

  第三十条

  中层管理人员岗位交流范围:

  1.公司各部门之间的交流;

  2.公司与各驻外办事处之间纵向交流;

  3.各驻外办事处之间横向交流;

  4.行政工作岗位与党务工作岗位之间换岗交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管理范围内的中层管理人员有权进行岗位交流。对于岗位的调动,中层管理人员应服从,如有异议,可向任免机构提出个人看法,但一经组织决定,应当服从。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岗位调动的、在通知本人后的10日内不到任的,可免去其原岗位职务。

  第三十二条

  中层管理人员岗位调动中聘用的相关程序按本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十三条

  中层管理人员岗位调动依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党总支、总经理室批准同意后,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办理具体手续。

  第十二章

  回

  避

  第三十四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等事宜应实行回避制度。其中,应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近姻亲关系。

  在讨论中层管理人员职务任免或其他有关事宜时,与会人员涉及本人及其亲属关系时应当回避。

  第三十五条

  有上述关系的人员应回避的工作关系:

  1.不得建立垂直领导关系;

  2.不得在同一部门或同一办事处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主管人员的职务;

  3.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主要负责人的部门或办事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审计、财务等工作;

  4.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第十三章

  特殊原因的岗位变动

  第三十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特殊原因的岗位变动,是指其年龄或自身健康或机构调整及中层管理岗位职数发生变化等原因,不再担任原任职务,给予重新安排适当的岗位,其薪酬待遇标准另行确定。

  第三十七条

  中层管理人员由于健康原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再从事原岗位工作的,或连续病假六个月以上,不能适应岗位工作的,应免去其任职职务。

  第三十八条

  中层管理人员因机构调整及岗位职数发生变化不再担任任职职务的,应按照“能上能下”的原则,重新竞争上岗或安排适当岗位,其待遇标准根据“薪随岗变”原则按新岗位标准执行。

  第十四章

  退

  休

  第三十九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退休按法定退休年龄办理。办理退休手续,无须其本人提出申请。在到达退休法定年龄前的一个月,由公司综合部安排有关领导与中层管理人员本人谈话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其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第十五章

  诫勉谈话

  第四十条

  为加强对中层管理人员的管理监督,增强中层管理人员

  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实行诫勉谈话制度。遇有下列情况,须及时与中层管理人员谈话:

  1.工作变动、职务升降、到龄离岗或退休;

  2.取得荣誉、受到奖励或批评、处分;3.贯彻上级要求发生偏差;4.工作或生活遇到较大困难与挫折;5.考核评价以后;

  6.工作所需派往本市以外地点工作前;

  7.发现或反映中层管理人员在政治立场、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生活作风、廉洁敬业、选人用人等方面问题;

  8.本人需要反映有关情况,主动提出约谈;

  9.其他需要诫勉谈话的情况。

  第四十一条

  中层管理人员诫勉谈话采用个别谈话的方式,具体由公司指定专人进行谈话。

  第四十二条

  中层管理人员诫勉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讲究方法;要从关心和爱护角度出发,与谈话对象坦诚相待,使他们主动地向组织汇报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同时要给予谈话对象充分表达个人意见或就某个问题作出解释的机会,从而达到弄清事实真相、防微杜渐和团结、教育、帮助的目的。

  第十六章

  辞职、解聘

  第四十三条

  中层管理人员辞职是指其辞去任职职务,包括任期未满辞职、引咎辞职、规劝辞职和责令辞职。

  第四十四条

  中层管理人员任期未满辞职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报告公司。关键岗位中层管理人员和各驻外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期未满辞职,须经过公司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处理。辞职申请者在未得到答复前,不得擅离职守;对擅离职守者,公司可给予相应处分;因擅自离任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中层管理人员因工作失误等原因直接造成企业重大损失、重大事故,除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处置外,本人还应主动引咎辞职,辞去现任任职职务。公司综合部负责组织、审计、监察等工作的人员

  对引咎辞职者的工作失误情况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因能力、精力等原因,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或不能完成经营(工作)目标时,公司或所在办事处可向本人提出要求,规劝其辞去现任职务。

  第四十七条

  中层管理人员因工作过错、过失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不再适合担任现职时,公司或所在办事处可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

  第四十八条

  中层管理人员任期未满辞职、引咎辞职、规劝辞职和责令辞职均须本人写出书面辞职报告,由公司党政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依照有关程序备案。第四十九条

  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中层管理人员,公司可予以解聘:

  1.经考核不能胜任所聘岗位,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岗位的;2.因违法违纪而受到查处的;

  3.其所聘的岗位发生变化,拒不服从岗位调整的;

  4.擅自离开岗位达半个月以上的;5.其他应当解聘的情况。

  第十七章

  中层管理人员后备队伍

  第五十条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建立中层管理人员后备队伍。对后备队伍的选拔必须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注重工作实绩、注重发展潜力、注重结构合理的原则。

  第十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四:分管领导与中层干部谈心谈话安排

  

  谈心谈话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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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心谈话活动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谈心谈话活动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谈心谈话活动方案1为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经研究决定,将在全局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谈心谈话主题

  为深入贯彻xxx和市委“改作风、提效益、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县“两学一做”学习小组《关于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传关爱、有作为”主题谈心谈话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农粮局工作实际,开展以“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传关爱、有作为”为主题的干部谈心谈话活动。

  二、谈心谈话活动范围

  1.由局主要领导对局班子成员谈。

  2.由局主要领导对各股、站负责人谈。

  3.分管各领导对分管股、站负责人谈。

  4.分管各领导对分管各股、站工作人员谈。

  三、谈心谈话时间

  xx年1月4至2月底,xx年8月1日至9月中旬。

  四、谈心谈话方式

  谈心谈话采取双向互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

  五、谈心谈话内容

  1.了解掌握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情况。

  2.了解选人用人规定、规范选人用人行为方面情况。

  3.指出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方法和要求。

  4.征询谈心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及本人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的问题和根源。

  5.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的呼声,了解谈心对象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信任。

  7.干部主动要求谈心谈话的内容。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把开展谈心谈话作为集中解决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帮查问题,整改提升,增强机关凝聚力,提升单位工作满意度的一项重大任务,认真按照本通知搞好谈心谈话活动。

  2.狠抓落实,确保实效。要把谈心谈话活动的开展落到实处,要认真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填写好《党员干部谈心谈话记录表》。谈心谈话要做到敞开思想,坦诚相见,以心交心,鼓励机关干部职工讲真话、讲实话,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交流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深入总结,认真整改。要按时完成谈心谈话活动。活动结束后,要把谈心谈话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归纳和统计,并形成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列出明确的整改时限,集中力量进行整改。

  谈心谈话活动方案2一、指导思想

  为丰富我校师生课余生活,展示我校艺术教育活动成果,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展示才华的平台,以提高我校师生艺术欣赏和艺术创作能力,特办此活动。

  二、活动主题:为祖国骄傲,为学校添彩。

  三、活动对象:

  全体教师、学生

  四、活动内容要求及程序

  学生层面

  1、书法:分为硬笔书法和软笔书法。

  硬笔书法:一至三年级学生用铅笔,四至九年级学生用钢笔,内容、纸张由学校统一提供,每班选送5—7幅作品参赛。

  软笔书法:六至九年级学生参赛,宣纸、内容由学校统一提供。每班选送3—5幅作品参赛。

  2、绘画:一至九年级学生全部参赛,内容、纸张由学校提供,画种、形式不限。各班先在班级里进行筛选,然后选送5幅作品参赛。

  3、剪纸:社团处负责选学生参赛。

  教师层面

  书法、绘画不限,内容由学校提供,每个年管处须交书法、绘画作品各7幅。

  五、说明:

  1、所有美术老师必须要上交一幅作品,并注上姓名。

  2、所有参赛作品须注明班级、姓名,务必在10月8日之前上交到社团处。

  3、本次比赛分年级段设奖,将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品,所有优秀作品将装裱好并在学校走廊等醒目之处上墙长久展出。

  谈心谈话活动方案3为进一步加强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分析研判,充分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推动作风建设,凝聚发展合力,场党委决定在全场干部中开展以“转变作风、倡树正气、联系群众、推动发展”为主题的谈心谈话活动。现根据我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安排

  20xx年6月上旬,按照“分级负责、逐个面谈、全面覆盖”的原则,采用“一对一、面对面”交流方式和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在全场干部中普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

  1、场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

  2、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

  3、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之间互相谈。

  4、场主要负责领导与分场主要负责同志之间互相谈。

  二、谈心谈话内容

  谈心谈话内容应深入具体,要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特点,做到有所区别、各有侧重,关注干部思想,了解干部作风,倾听干部诉求,通过谈心谈话活动力争达到交流思想、化解心结,沟通工作、增进理解,激发活力、增强合力的目的。重点做到“五必谈、四查看、三倾听”。

  “五必谈”:必谈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现状、必谈干部思想状况和作风表现、必谈工作开展和适岗情况、必谈廉洁自律情况、必谈干部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四查看”:查看班子是否坚强有力、公道正派,查看队伍是否积极进取、有正气、有干劲,查看业绩是否实际实效、群众公认,查看作风是否真抓实干、清正廉洁。

  “三倾听”:倾听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及改进意见建议;倾听干部个人合理诉求,化解矛盾心结,疏导不良情绪;倾听干部在联系服务群众、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做法及意见建议。

  三、谈心谈话要求

  1、时间要求。第轮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前完成;第二轮在对照检查材料形成后,民主生活会召开前。

  2、程序要求。谈心谈话前应提前将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通知谈心谈话对象,明确谈心谈话重点,保证活动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3、工作要求。谈心谈话者要本着对组织、对谈话对象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好谈话活动,讲究谈话艺术,注重启发引导,保证效果,同时自觉做好保密,消除谈话对象的顾虑;谈话对象要坚持实事求是,真诚地汇报思想、反映情况、说明问题,认真落实谈话过程中提出的要求,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安排,明确各自工作任务,细化分工责任,谈心谈话活动。

  2、确保活动实效。谈心谈话活动严禁搞形式、走过场,对谈心谈

  话中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尽快予以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对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要及时向部门主要领导汇报,研究制定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反馈。

  3、完善工作制度。要认真总结谈心谈话中的经验做法,完善谈心谈话长效工作制度。谈心谈话结束后,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要认真梳理谈心谈话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形成工作报告。

  谈心谈话活动方案4深入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是县乡换届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搞好我县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扶贫移民局领导班子坚持抢前抓早、关口前移,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宣传换届政策,摸清干部思想脉搏,倾听干部心声,疏导干部情绪,实现组织意图与干部意愿、群众企盼的有效对接,确保换届工作健康平稳顺利进行,特制定此谈心谈话活动方案:一、谈话方式及对象

  谈话方式:谈话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一)局长负责与各班子成员、一般党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

  (二)各班子成员分别与一般党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

  二、谈话内容

  谈心谈话以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原则,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从沟通、勉励、告诫等不同角度,有针对性的进行。

  (一)明确提出严格遵守换届工作有关纪律要求;

  (二)反馈组织掌握的有关情况,提醒或告诫干部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的方向和措施;

  (三)听取谈话对象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四)了解谈话对象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主要工作实绩;

  (五)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情况;

  三、谈心谈话的要求

  开展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沟通交流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关心爱护干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为我县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做出贡献,按照严肃换届纪律要求,让被谈人知道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

  (一)在谈心谈话中要讲究谈话技巧,谈话是要坦诚相见,一心交心,切实提高谈话质量。

  (二)谈心谈话中,对谈话对象取得的成绩要鼓励表扬,对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提醒,对合理性的建议要认真采纳;

  (三)对被谈话人提出遵守换届纪律的明确要求,被谈话对象需表明个人态度,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纪律。

  谈心谈话活动方案5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有关精神要求,镇党委研究决定,在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前,开展好以“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为主要内容的谈心谈话。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3月21日―20xx年3月25日

  二、活动的意义、内容

  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要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进一步了解镇党委班子有关情况,掌握党委班子成员思想动态,强化基层对换届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换届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提醒督促领导干部切实负起匡正换届风气的责任,带头做到严格执行换届纪律。

  三、活动的对象和范围

  这次谈心谈话活动,共分两个层面:一是镇党委书记同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四类人员”、村居主要负责人;二是镇分管领导同分管部门。谈心谈话活动采取“一对多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

  四、活动要求:

  每位领导干部要在谈心谈话之前拟好谈话提纲,除了要重点明确严肃换届纪律要求外,对被谈心谈话对象的优点、缺点、意见和想法

  要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有针对性的做好疏导工作。对谈心谈话活动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向镇党委汇报,谈心谈话活动要做好书面记录。

篇五:分管领导与中层干部谈心谈话安排

  

  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推进党员领导干部约谈常态化,促进廉洁从业,建设一支和谐奋进、忠诚尽责、公正清廉、求实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集团公司不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特制定《集团公司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包括集团公司中层干部;各分(子)公司、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

  因其他工作需要,也可以对本制度规定以外的党员干部开展约谈。

  二、谈心谈话类型

  谈心谈话分为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廉洁谈话、任中谈话、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前谈话。

  三、干部任前谈话

  (一)谈话对象

  集团公司新提拔(任命)的机关部门正(副)职,分(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或转任同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对其进行任前廉洁从业谈话。

  (二)谈话内容

  1、提出严明党的纪律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方面的要求;

  2、提出依法治企,遵守党纪国法,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公司的各种廉洁从业规章,以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要求;

  3、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求新任职干部增强组织观念,执行民主集中制,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方面的要求;

  4、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内容。提出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或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要求;

  5、听取谈话对象对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其他需要进行任前廉洁从业谈话的情形。

  7、被谈话人表态。被谈话人要对带头执行廉洁纪律、主动抓好党风廉洁建设表明态度。

  (三)组织实施

  1、对拟提任的中层领导干部,按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先由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领导进行对口谈心谈话,再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进行任前廉洁谈话,谈话记录经本人确认后进入个人廉洁档案。

  2、任前廉洁谈话可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方式进行;

  3、任前廉洁谈话原则上在干部任职前完成。

  四、廉洁考核谈话

  (一)谈话对象

  廉洁谈话对象为集团公司中层领导干部(包括机关部门正、副职,分、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谈话内容

  谈话内容主要是向干部反馈年度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其他专项廉洁检查考核的结果,并有针对性提出改进要求。

  廉洁考核谈话一般应在考核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谈话分工

  与分(子)公司经理、书记的约谈,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与分(子)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约谈,由集团党委委员进行。

  五、任中谈话

  (一)谈话对象

  集团公司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对分(子)公司等单位的书记、总经理负责人开展任中履职工作进行谈话。

  (二)任中履职工作谈话的主要内容:

  1、近期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

  2、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各项规定的情况;

  3、集团公司党委安排工作的完成情况;

  4、其他需要进行履职谈话的情形。

  (三)组织实施

  任中履职工作谈话根据工作实际一年至少安排一次。

  分(子)公司经理、书记的谈话,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纪委书记进行。与分(子)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约谈,由集团党委委员进行。

  任中履职工作谈话要结合谈话对象的工作汇报、存在的问题等情形提出工作意见或工作要求,并督促落实。

  六、提醒谈话

  (一)集团公司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1、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廉洁从业、遵守和执行纪律规矩、作风表现等方面,信访举报反映较多,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

  2、上级部门或集团公司职能部门查实违反或不执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规定,造成一定影响的;

  3、述职述廉、党员测评、年度考核等工作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

  4、其他需要提醒谈话的情形。

  (二)谈话主要内容:

  1、向谈话对象了解有关情况,指出反映的问题;

  2、听取谈话对象的说明;

  3、对谈话对象提出要求和建议。

  4、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应如实答复、主动说明,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谈话对象确实存在问题的,应限期整改。

  (三)组织实施

  一般情况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纪委书记与分(子)公司经理、书记、部门正职进行谈话,集团党委委员与分(子)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部门副职进行谈话。

  七、约谈

  按照晋建总党发[2016]74号《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

  八、诫勉谈话

  按照晋建总党发[2016]75号《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关于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

  九、民主生活会谈话

  (一)谈话对象

  公司两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既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又要与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谈心;班子成员既要相互谈心,也要与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谈心。

  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重点谈,支部委员相互谈,支委与党员分头谈,党委委员与支部书记提醒谈。

  (二)谈话主要内容

  围绕“思想认识、突出问题、差距不足、整改方向”四个重点进行谈心,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突出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相互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化解矛盾,帮助问题较突出又缺乏认识的同志提高认识、正视问题。

  (三)组织实施

  谈心谈话结束后,经主谈心人与被心人签字确认,由主谈心人将谈心卡送交党委工作部,存入民主生活会档案。

  十、谈心谈话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相互平等的原则。要创造一个良好的谈话气氛,解除彼此间的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2、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干部要一分为二,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3、有的放矢的原则。谈话要有内容和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教育疏导的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干部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

  5、治病救人的原则。对犯错误的干部或员工,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6、经常及时的原则。要把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与经常性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就及时告诫、提醒,不要等问题成堆,矛盾激化后才去谈话。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十一、附则

  1、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领导干部谈心

  谈话记录卡》

  领导干部谈心谈话记录卡

  单

  位:

  主谈心人

  被谈心人

  谈话时间

  谈话类别

  职

  务

  职

  务

  谈话地点

  □领导干部任前谈话

  □廉洁谈话

  □任中谈话

  □提醒谈话

  □约谈

  □诫勉谈话

  □民主生活会前谈话

  谈

  话

  内

  容

  备

  注

  1、谈话记录由主谈心人或被谈心人手写,双方签字。

  2、本表填写不完,可另附纸。

  签名:

篇六:分管领导与中层干部谈心谈话安排

  

  .中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

  党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政治生活,强化党监督,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监督条例》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结合市住建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建立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增进党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各党支部要把谈心谈话作为关心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提高组织力,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

  谈心谈话的围对象

  第四条

  坚持党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党委、支部必1/.须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

  领导干部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组及直属单位党委书记必须及时约谈。按照“一岗双责”原则,根据需要也可联合、委托分管领导或纪检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一)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

  (二)履责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

  (三)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发现党员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

  (四)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时必谈;

  (五)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

  (六)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

  (七)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

  2/.(八)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

  党支部委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一)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

  (二)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

  (三)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

  (四)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

  (五)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

  (六)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

  谈心谈话的主要容

  3/.第七条

  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容:

  (一)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咬耳扯袖、提领醒脑;

  (三)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

  (四)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关心关爱。

  第四章

  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

  4/.第八条

  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第九条

  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生活会前进行。局班子成员之间、党支部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年末党员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

  第十条

  党支部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一条

  对因公出差、生病住院、行动不便等情况的党员要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约谈,如另行约定时间地点面谈、上门约谈、或视频约谈等。

  第五章

  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第十二条

  相互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党组书记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5/.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

  第十三条

  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坦诚相见,推心置腹,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实事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第十五条

  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第十六条

  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第十七条

  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十八条

  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6/.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第十九条

  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善于发现问题,抓早抓小,对苗头问题及时告诫、提醒,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六章

  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局党组以及各支部要认真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及计划,并区别谈心谈话对象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精心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

  第二十二条

  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第二十三条

  谈心谈话要实行痕迹化管理,参与谈心谈话党员干部都要对应做好工作记录。领导干部要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办法要求,做好纪实记录,留存相关验证材料,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7/7

篇七:分管领导与中层干部谈心谈话安排

  

  分管领导与干部谈心谈话记录

  本次分管领导与干部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干部工作总|结

  1、对干部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近期取得的成绩:近期参加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绩,获得领导及同事好评。同时,通过发表文章、参加讲座、参与脱贫攻坚、参加其他社会服务活动,增强了自身综合能力。

  (2)发挥的优势和短板:发挥的优势是工作勤奋积极,细致周到、重视实践,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短板是掌握新知识能力还不够,缺乏领导力,有时可能缺乏抗压能力,造成当前工作的拖延。

  2、对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1)存在的问题:工作中存在缺乏新知识、缺乏实践能力和责任感等问题,无法做到有效推动工作事项的落实。

  (2)遇到的困难:工作中遇到外部因素难以掌控或控制,而产生的相关纠纷问题,有时会制约部门工作的进行和完成,乃至影响整个工作的进行性。

  二、分管领导对干部提出的议论

  1、去磨练基本能力:建议干部继续去磨练自己的基本能力,多去听一些学术讲座和技术分享,尝试着学习一些新的知识,尽量提高自己的专业性能力。

  2、理解处理问题:针对可能遇到的问题,建议干部多多去思考、去理解,完善自身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并仔细考虑把问题如何处理好,尽善尽美地完成工作职责。

  3、抓住每一个机会:建议干部要努力抓住每一个机会,把握每一个改善自我能力的机会,以不断提高自身能力。

  三、最后

  双方认为,当前,要把工作抓好,要把学习抓好,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增强责任感,全面提升单位工作的水平。分管领导表示,会给予充分的帮助和支持,将按照双方达成的共识,把干部培养育才工作实实在在推进好,共同努力谋求更好的发展。

篇八:分管领导与中层干部谈心谈话安排

  

  欣雅图表打造高品质

  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谈心谈话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凝聚换届工作合力。落实好换届各项工作,确保风清气正的换届换届。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谈心谈话的通知>。我镇以书记带头,积极组织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准确的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引导干部正确对待换届中进退流转,强调换届各项纪律要求。现将我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调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3月16日,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镇中层干部分别进行了谈心谈话。强调换届纪律,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9个严禁、9个一律”和省委“六个坚决查处”、市委及万源市委等有关要求,把严肃换届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态度,同不正之风作斗争,用纪律保证风清气正换届环境。同时谈话谈话过程中以案警醒。以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南充拉票贿选案以及市纪委关于市委群众工作局罗胜月严重违纪违法案等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例,进而更好地教育警示干部,筑牢纪律防线。

  二、切实做好干部思想教育,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

  在换届中必然面临干部职务的进退留转。我镇谈心谈话活动紧紧围

  欣雅图表打造高品质

  绕干部在换届中的思想变化进行引导。引导大家无论进、退、留、转,都要摆正心态,坦然接受党组织的安排。进,是党和人民的信任,需更加负责地对待责任,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退,也要心态自如,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不失工作的动力,坚守清正廉洁的底线;留,也要留得安心,以党的事业为重,正确对待组织挑选;转,也要转得踏实,主动适应新的岗位的需要,干出新的业绩。要求大家在换届中正确处理好个人前途与全局利益关系,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服从组织安排。

  三、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切实做到严守纪律。

  我镇签订了《镇领导干部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共签订承诺书16份。在此次换届过程中绝不做与拉票贿选等有关的任何活动;绝不做与买官卖官等有关的有违党纪国法的任何活动;绝不做与跑官要官等有关的有损党性的任何活动;绝不采用任何手段影响换届的正常秩序。此次承诺书签订,为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严守换届纪律的责任感,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换届监督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篇九:分管领导与中层干部谈心谈话安排

  

  单位谈心谈话制度

  为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关心爱护干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为*交通事业全面开启“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新征程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原则,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从沟通、勉励、告诫等不同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

  二、谈心谈话方式

  谈心谈话方式,以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及部分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分管领导与分管干部职工谈心谈话、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为主,一般进行个别谈话,也可进行集体谈话。谈心谈话根据需要专题安排,也可与任职谈话、免职谈话、诫勉谈话、信访谈话一并进行。

  三、谈心谈话内容

  谈心谈话内容可根据需要灵活掌握,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

  (一)了解谈话对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及本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工作的情况。

  (二)了解谈话对象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主要工作实绩。

  (三)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取谈话对象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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