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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供方评价内容6篇

时间:2023-12-19 16:00:09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合格供方评价内容

  

  合格供方评价标准

  编号:GX-JL-04-01一.

  对有多年业务往来的重要物资的供方,应提供充分的质量证明文件,适当时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

  a.

  供方产品质量状况或来自有关方面的信息(如供方其他用户对其产品质量的反馈);

  b.

  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对按要求如期提供稳定质量产品的保证能力,供顾客满意程度;

  c.

  产品交付后由供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如零配件的供应、服务等)其他方面,如履约能力有关的财务状况、价格和交付情况等。

  二.

  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物资的供方,除提供一所述的书面证明材料

  外,还需经样品测试及小批量试用,测试合格才能供货。

  a.

  新供方根据的技术要求提供少量样品;

  b.

  生产技术部对样品进行验证,出具相应的验证报告,并填写《供方评定记录表》中相应栏目,反馈给供销部;

  c.

  样品不合格可在送样,但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d.

  样品验证合格后,供销部通知供方小批量供货;经生产部进货验证合格后,交分公司试用,并由生产技术部出具相应试用后的验证报告,填写《供方评定记录表》中的相应栏目,反馈给供销部。

  e.

  小批量进货验证或试用不合格则取消其供货资格。样品验

  证、小批量试用均合格的供方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可列入《供方评定名录》。

  三.

  对于一般物资供方,除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文件外,还需要经过样品验证和小批量试用合格,各相关部门提供评价意见,管理者代表批准,可列入《供方评定名录》。

  四.

  对于批量供应辅助物资的供方,也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生产技术部在进货时对其进行验证,产保存验证记录,合格者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即可列入《供方评定名录》。对零星采购的辅助物资,其采购的辅助物资,其进货验证记录即为对此供方的评价。

  五.

  供方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供应部应向供方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如再次发出处理单而质量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进货资格。

  六.

  供销部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供方年度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60%,交货期评分占20%,其他(如价格、售后服务等)占20%。评定总分低于60(货质量评分低于48),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管理代表批准,但应对其供应物资的进货验证,并执行程序文件4.2.6条款。连续第二次评分仍部及格,应取消其供应资格。

篇二:合格供方评价内容

  

  合格供方评价及重新评价准则

  HXTGD07-21.总则

  为确保A、B、C类产品(包括外购零件、外购标准件)符合采购要求,并对供方进行控制,特制定本准则,作为评价供方是否符合合格供方的依据。

  2.合格供方评定基本要求

  2.1采供部、技质部应对供方企业基本情况及质量保证能力、产品销售情况,按质量手册要求进行调查。

  2.2第一次试用(合作)的供方企业,对其所供产品必须试用(或小样试验),并经有关部门共同鉴定,证明能满足产品的生产需要后,方能评定为合格供方,对其进行小批量采购(加工),在确实证明质量没有问题后可批量采购(加工)。

  2.3对已确定批量采购(加工)的供方,应进行质量跟踪。A.、B、C类物资质管部应对每批进行验证并记录,保存验证记录,进行统计分析。

  3.合格供方的重新评价

  3.1百分比评价法

  a.

  质量分(占60%):每年供货合格批次/到货总批次*60;

  b.

  交货分(占20%):每年供货按时到货批次/到货总批次*20;

  c.

  其它情况(20%):如质量证明、包装质量、售后服务等。

  凡得分率高于80分或质量分不低于48分时,仍评价为合格供方,否则应评为不合格供方,停止采购(加工)。

  3.2质量事故评价法

  a.

  凡因供方供货问题,导致公司产生重大质量事故,遭受严重损失或者受到顾客严重投诉的质量事故,一次否决判断为不合格供方,并立即停止采购(加工);

  b.

  凡因供方供货质量问题给公司产品带来影响的,造成轻微损失,尚未影响顾客投诉的。发生一次,向供方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单》。若未予改进,仍发生,可发第二次警告、仍未好转,则取消合格供方资格,并立即停止采购(加工)。

  编制

  技质部

  审批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

篇三:合格供方评价内容

  

  合格供方评价细则

  范围

  本规章依据公司《供方评价办法》为原则,结合厂实际情况规定了设备研制、生产经营所需的外协件、外购件进行合格供方评价的具体方法,开展以实物质量评价为主的合格供方评价管理活动以及对供货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进行闭环管理等内容。

  本规章适用于设备研制、生产中所有合格供方的质量评价。

  评价标准

  2.1合格供方评价可分为首次订货或外协的供方评价和年度供方重新评价。

  2.2合格供方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a.国家、省或行业的定点生产厂家。

  b.有质量保证体系,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证书或质量保证书。

  c.为源头厂家,在同行业中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d.在长期外协件供货中质量稳定、交货及时、价格合理、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的。

  首次订货或外协的供方评价

  3.1评价准则分为质量评价和管理评价。

  3.1.1质量评价:满足图纸、技术协议、技术条件、技术标准要求、使用效果好。

  3.1.2管理评价:建立、实施了GJB9001A-2001质量管理体系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稳定。

  3.1.3物资室在《关键、重要件合格供方名录》或《一般物资合格供方名录》外选用供方时,由计划员填报《非合格供方目录内需采购物资审批表》经批准后按要求签订合同。同时,发出《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调查表》,索取供方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体系证书以及产品质量证书复印件、最新产品目录。

  3.1.4年度合格供方重新评价时,按照本细则条规定进行评价,合格后列入相应的《关键、重要件合格供方名录》或《一般物资合格供方名录》。

  年度供方重新评价

  4.1重新评价准则

  4.1.1评价方法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

  a.物资质量(80分)

  以物资到货质量记录为依据计算降格率和退货率,再计算分数。

  计算方法:

  实物质量分数=[1__(×20%+

  ×80%)]×8b.合同履行(5分)

  由于供方原因造成延误交货且对公司生产计划造成影响者扣1~2分,有较大影响的5分。

  c.价格(10分)

  以时常价作为参考标准,低于市场价可得5分,高于市场价10%以内,扣2分,高于市场价10%以上扣3~5分,被列为禁用产品、停产或货源稀少的器件除外。

  d.服务(5分)

  发给供方的《质量信息反馈函》未返回的扣1分,索赔退返物资未按要求时间到货延误每1周扣1分。

  4.1.2评价结果分为四档:

  a.优秀(A级90~100分),在合同订货中增加订货量,享受物资到货验收合格入库后优先付款。

  b.良好(B级70~90分),正常订货和支付货款。

  c.合格(C级60~70分),减少订货合同,并发出整改通知,督促改进。

  d.需改进(D级59分以下),按本细则第6条执行。

  4.2重新评价程序

  4.2.1分厂物资室负责所有外购、外协件供方重新评价工作。

  4.2.2按照合同订货供应的到货物资提交检验后,由物资计划员根据验收结果,按照供方分类填写《物资到货质量报表》注明让步(降格)数量和退货数量,便于计算实物质量分数,用于每年度的综合量化评价。

  4.2.3物资室每年组织设计、工艺、质检、计划等相关人员对供方实物质量、合同履约、价格、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量化评价,填写《合格供方评价表》,并将评价结果报主管领导批准。对关键、重要件的物资必须通知驻厂军代表共同参与综合量化评价。

  4.2.4物资室根据评价结果重新编制《关键、重要件合格供方名录》、《一般物资合格供方名录》

  4.2.5对到货物资存在质量问题的由质检室负责,主管计划员配合与供方联系发《质量信息反馈单》,明确要求供方限期整改解决。

  5不合格供应商的管理

  5.1年度评价的不合格供应商,由物资室向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三个月内进行整改,并组织技术人员、检验主管技术员(若是关、重件应邀请驻厂军代表)对其整改情况按照Q/JGGK7.1-3.080-2009《供方评价办法》进行重新评价。

  5.2对于未整改及整改不合格的供应商,物资室履行相关批准手续从《合格供方名单》中删除,取消其供货资格。

  5.3对独家供货的专项物资、需超储物资、特殊价格物资分数在59分以下的供方,物资室依据分厂主管领导的批准手续,作为采购、外协的依据,并应在评价表“备注栏”中注明。

  其他

  6.1物资室负责对其供方评价资料进行归档。

  6.2物资室对其《关键、重要件合格供方名录》、《一般物资合格供方名录》每年评价和修订一次,经主管厂长审定、厂长批准、军代表审签后执行。

  6.3上年合格供方需再评价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年的合格供方名录。

  6.4合格供方的未经评价的器材不办理相关手续不得采购。

  附录

  附表1合格供方评价表

  附表2物资到货质量记录表

  附表1合格供方评价表

  编号:

  单位:

  填表日期:

  供方名称

  产品名称

  类分别

  值

  质量

  合同

  记

  分

  方

  式

  周

  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产品型号

  记

  分/备

  注

  80按物资质量计算实际分数。

  5延误交货1天扣0.5分。

  价格

  服务

  10按价格计算公式每超2%扣1分高低加减不能超过10分。

  反馈函未返回扣1分,退返物资延误每1个月扣1分。

  优

  秀

  良好

  合格

  需改进

  总

  分

  综合评价

  90~1070~960~59分以7下

  重新

  评价

  计

  划

  物

  资

  设

  计

  工

  艺

  质

  检

  备

  以质量评价为主,其他分值仅供参考。

  单位领导

  批

  准

  军

  代

  表

  注

  填表:

  附表2物资到货质量报表

  供方名称:

  周期: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图号)

  序号

  到货日期

  年度合计

  提交数量

  合格数量

  让步(降格)数量

  退货数量

  备注

  实物质量分数=[1__(×20%+

  ×80%)]×8年度评价实物质量得分:

  统计人:

篇四:合格供方评价内容

  

  合格供方评价管理

  1.0目的通过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供方的评价,确保选择合格的供方来保证公司的服务质量。

  2.0范围

  为企业提供材料、物品的供方的评价、选择和控制。

  3.0职责

  3.1采购部负责提供合格供方的评定资料

  3.2由研发中心,采购,品保等部门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合格供方的评审。

  3.3总经理负责合格供方的批准。

  3.4采购部负责供方信息的收集,存放和发布。

  3.5研发中心负责供方技术员方面的协调共组。

  4.0程序

  4.1选择供方

  4.1.1公司对影响服务质量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供方必须在评价后,方可由其为公司或顾客提供物品或服务。

  4.1.2供方作为正式的法人,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参加我司的选择评价和复评:

  1)提供物品/服务覆盖我司管理范围的30%以上;

  2)提供物品/服务的金额超过5000元/年;

  3)提供物品/服务的次数在10次以上/年。

  4.1.3根据供方提供物品对质量的影响程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有选择的进行评价: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许可证的具备条件;

  2)了解社会及其它客户对其能力的评价及后续服务的反映;

  3)内部管理情况(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ISO9001认证的供方);

  4)现场调查、考察记录;

  5)必要时考虑物品、服务试用结构;

  6)价格因素;供作周期

  7)特殊要求,如政府指定企业、重要设备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等;

  4.1.4选择供方的主管部门按上述条款内容对供方进行评价,必要时相关单位也应参与评价。

  评价意见及合格与否的结果应填写在《供方评价表》中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成为合格供方,并登记在《合格供方名单》,合格供方应在三家以上供应商中择优而定。

  4.2供方行为的监督

  4.2.1有关部门根据主管领导批准合格供方,拟定与供方合作的合同、协议、订单,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确定有关正式文本。

  4.2.2执行部门根据已签署的相关文件要求供方具体实施。

  4.2.3在供方为公司提供物品时,相关部门应根据相关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其进行检查,填写相关记录,并保存供方相关的重要质量记录。

  4.2.4如发现问题,执行部门应在2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和供方查明原因,并在5日内通知供方,要求其限期整改;相关部门还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整改合格可继续使用,否则可依据合同、文件等要求解除其合格供方资格。

  4.3合格供方的评审

  4.3.1对供方的评审按合同签订的执行,对没有规定评审周期的供方进行评审的频次不得低于1次/年。

  4.3.2评审的对象为《合格供方名单》中的供方,对社会信誉好的大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要求对方配合评审。

  4.3.3相关部门应根据以下原则对供方进行评审,并填写《合格供方年度评审记录》。

  4.3.4评审内容是供方当年提供物品的实际状况,包括供给的质量、品牌、及时性、价格、后续服务、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评审。

  4.3.5评审依据是对其进行的检查记录及整改记录、供方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等资料。

  4.3.6评审标准

  1)对物品及服务质量的评审:依据物品验证方法及标准对所供物品进行验证。根据验证结果的统计,来确定对方是否保持合格供应商的资格。如不合格物品累计超过抽查数量10%,公司将考虑重新选定新的合格供方。对服务质量的评审根据各管理处反馈意见进行,并确定供方是否合格。

  2)对物品品牌的评审:品牌应和公司所确定的此项物品的合格品牌相符,不应为假冒伪劣之物(如没有订购品牌,则供货的质量应满足品牌质量,价格大致相当)。如一年内有三次(含三次)以上违反,则将考虑重新选定合格供方

  3)物品/服务及时性的评审:供方应遵照合同等要求及时到位提供物品/服务,不超过2日。紧急采购时,不得超过3小时。无特殊情况(此种情况由公司掌握),延期交付超过三次(含三次),公司应考虑重新选定合格供方。

  4)价格方面的评审:供方所提供的物品/服务价格应合理,单种物品/服务价格根据当天各供方供货的平均价格上浮不超过5%。如上浮超过5%(市场调查除外),公司应拒绝验货,此类事情如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公司应考虑重新选定合格供方。

  5)后续服务的评审:后续服务应按照双方的协议或合同规定的执行,并在不能达到我方标准或要求的条件下,应在我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整改工作,直到验收合格。对一年内后续服务出现3次以上的不合格,应给予供方警告通知。

  6)在评审时,应考虑环保方面的要求。在有新的环保产品推出时,在价格及质量允许的情况下,建议采用环保产品或绿色产品。

  4.3.7对未达到评审要求的供方可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5.0相关文件与记录

  《供方评价表》

  《合格供方年度评审记录》

篇五:合格供方评价内容

  

  合格供方评价及再评价准则

  iso材料供方评价准则

  供方评价准则

  1目的通过对供应方的评定,确保所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符合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原、辅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合格供货方的选择和控制评定。

  3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合格供方的批准;

  3.2品管负责供方评定和管理;

  3.3跟单员、仓库负责组织供方的调查、推荐;

  3.4相关部门配合供方评定工作。

  4控制要求

  4.1原辅材料分类

  4.1.1公司根据采购物质对产品的饿影响程度、技术要求、数量和加工难易程度进行分类、编制《采购采购物质分类表》。

  A类物质: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的物质;

  B类物质:除A类物质以外的原材料、零部件、包装物;

  4.1.2根据采购物质的不同分类,对供方采取不同的评定和控制方式。

  4.2合格供方评标准:

  从以下因素进行考虑和比较:供方的供物能力,包括生产、技术服务和支持能力、价格、质量水平与稳定性和质量管理体系等。

  4.3供方评定程序

  4.3.1A类物质的供方的评定

  a单员根据市场调查和生产需要,选择侯选供方,并对侯选供方的生产能力、供货能力和业

  绩进行调查,品管通知其提供样品和报价,按进货检验程序进行质量检查评定,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b样品检测合格后,品管组织人员(品管、生产部门、技术、仓库)对侯选供方哪个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定或现场考察,对已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合格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

  c管理者代表批准后,跟单按《采购控制程序》向侯选供货方小批量订货。

  d侯选供方连续对比小批量试用合格、品管部填写《合格供方评定评定记录表》,组织跟单、生产、技术、仓库等部门评定后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列入《合格供方清单》,成为合格供方。

  4.3.2B类采购物质的供货方评价

  a单员根据市场调查和生产需要,选择侯选供方,并对侯选供方的生产能力、供货能力和业绩进行调查,品管通知其提供样品和报价,按进货检验程序进行质量检查评定,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b样品检测合格后,品管组织人员(品管、生产部门、技术、仓库)对侯选供方哪个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定或现场考察,对已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合格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

  c管理者代表批准后,跟单按《采购控制程序》向侯选供货方小批量订货。

  d侯选供方连续对比小批量试用合格、品管部填写《合格供方评定评定记录表》,组织跟单、生产、技术、仓库等部门评定后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列入《合格供方清单》,成为合格供方。

  4.3.3跟单员将合格供方编入《合格供方清单》并在清单内按《采购控制程序》向合格供方订货。

  4.4合格供方的监控

  4.4.1进货检验发现不合格由品管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4.2由仓库建立《合格供方业绩记录》,对供方的每一批物质的进行检测结果、交货期和其他情况进行记录。对检测不合格的由仓库及时反馈到跟单员。

  4.4.3供方物质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跟单员应立即通知供方。如二次发出反馈单而质量无明显改进的,仓库建议取消该供方的合格资格,由品管部填写《取消合格供方申请单》,由管理者代表审批。

  4.4.4品管部、仓库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供方业绩评定表》,评价按百分比、质量评分为60%,交货期为20%,其他(如价格、售后服务等)占20%。总评分低于60分(或质量评分低于48分),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5相关文件

  《采购控制程序》《不合格控制程序》《采购物资分类表》《供方评定细则》

  6质量记录

  《供方质量能力调查表》《合格供方评定记录表》《合格供方业绩记录》《合格供方清单》

  《信息反馈单》

  《供方业绩评定表》《取消合格供方申请单》

篇六:合格供方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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