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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就业容量(4篇)

时间:2023-11-30 12:36:04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增加就业容量

  

  《云南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提出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50万?以上《云南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提出

  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50万?以上原标题:《云南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提出

  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50万?以上昆明?报讯

  记者李丹丹报道

  近?,省政府发布《云南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四五”时期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50万?以上,?校毕业?、农民?、退役军?、脱贫??等重点群体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就业?重不断提?,第三产业从业?员占?逐步扩?,就业结构持续优化。继续全?放开城镇落户限制,试?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制度。拓宽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就业空间为促进就业扩容提质,云南省将通过采取稳定经济增长扩?就业、促进制造业?质量就业、持续扩?服务业就业、扩展农村就业空间、壮?中?微企业吸纳就业、促进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持?励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实施特殊类型地区就业促进?动、壮?县乡村促就业内?动?等系列举措,推动形成?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其中,在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增加就业??,将进?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现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起来、强起来,努?扩?就业岗位供给,提升岗位质量。到2025年,全省市场主体数量达到614万户以上,每千?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30户以上,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达到800万个左右。在持续扩?服务业就业??,将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消费升级需要,构建优质?效、结构优化、竞争?强的服务产业新体系,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更?空间和更多选择。稳定开发社区超市、便利店、社区服务和社会?作服务岗位,充分释放服务业就业容量?的优势。同时,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加快推动农村??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现代化?范区建设,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吸纳带动更多就业。拓宽农村电?商务、乡村休闲旅游、农业?产性服务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就业空间,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就业。巩固提升中?微企业吸纳就业“主?军”作?,全?落实减负、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着?为中?微企业纾困解难。?持?励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促进个体经营发展,推动社区、批发市场、现代商圈、特?街区等各类?店集聚区建设,?持灵活就业?员开办?微实体;扩??全?制就业,促进保洁绿化、批发零售、家政服务、建筑装修等?业提质扩容;?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推动?络零售、移动出?、线上教育培训、互联?医疗、在线娱乐等?业发展,为劳动者平台就业、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针对?校毕业?,将实施促进?校毕业?就业创业计划,到2025年,累计培训10万?次以上。实施就业帮扶计划,继续开展“云南省离校未就业?学?就业帮扶?动”,实施云南省青年就业见习“提质增效”?动计划,每年组织以不少于10000名离校未就业?校毕业?为重点群体的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实施就业启航计划,对城镇长期失业青年开展实践引导、分类指导和跟踪帮扶,促进其进?市场就业。针对退役军?,实施“兵?书”培养计划和退役?兵“村官”培养?程,推动退役军?在乡村就业。将?泛开展区域间、国际间劳务协作,健全劳务输?集中区域与劳务输出省份对接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跨区域精准对接,发展劳务组织和经纪?,有序组织输出地农村劳动?外出务?。继续全?放开城镇落户限制,试?以经常居住地登

  接,发展劳务组织和经纪?,有序组织输出地农村劳动?外出务?。继续全?放开城镇落户限制,试?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制度。完善城乡双向流动的户?迁移政策,确保外地和本地农业转移??进城落户标准?视同仁,推动在城镇稳定就业?活、具有落户意愿的农业转移??便捷落户。对零就业家庭?员、残疾?等困难群体,提供“???档”“???策”精细化服务,加强就业帮扶效果的跟踪与评估,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实施农村劳动?转移就业“收?增百计划”,?争2021年起,每年全省农民??均务?收?增加200元以上。到2025年,全省农民??均务?收?达到全国平均?平,全省省外劳动?转移数量突破400万?,全省省内县外劳动?转移数量突破350万?。每年扶持农村劳动?创业?数不低于当年扶持创业?标任务的60%。

篇二:增加就业容量

  

  就业工作的现状、难点和对策

  就业工作的现状、难点和对策

  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目前,我县“五类”企业认定5家,安置下岗失业人员56人。

  (三)强化服务,促进再就业。

  一是大力开展“五送”服务,帮助“4050”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组织形式多样的政策咨询活动,举办了专业技术培训班5期,到目前为止,全县623名“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125人。

  二是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工作,努力实现再就业。积极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近几年来,我县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661人次;搜集、提供就业信息,指导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到目前为止,2476名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培训、职介,实现了再就业。

  (四)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

  一是大力发展劳务经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我县是劳务输出大县,每年向外输出农村劳动力10万余人。为了巩固和组织好向沿海地区的劳务输出,县委、政府在重点地区设立了办事处,全程为劳务人员服务。

  二是大力发展劳动密集产业扩大就业容量。本文来自.gongwen123.重点支持茶业、菌业、米业等产业的发展。

  二、当前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下岗失业人员逐年增加,就业形势严峻。一方面,随着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理顺劳动关系进度的加快、下岗失业人员呈6、人力资源开发不足。目前的就业矛盾,既存在总量问题,也存在结构问题,从总体上看,下岗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低、技术素质较差,导致一方面下岗失业人员急剧增加而另一方面劳动力市场上急需的技术工人紧缺。

  三、推进就业工作的对策措施

  (一)切实把创造就业岗位摆到突出位置上来。实践证明,加快发展是解决再就业问题的关键。只有不断推进经济快速增长,才能增加就业总量,才能促进社会发展,才能构建和谐社会。

  1、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大就业途径。一方面要继续做强、做大米业、茶业、菌业等传统优势产业;另一方面要强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将劳动力成本相对较高的沿海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我县转移,扩大就业渠道。

  2、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压滤机滤布第

  二、第三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城市化这个大前提。只有加快城市化进程,才能充分发挥城市的集聚效应、辐射作用,才能增加就业容量。

  3、强化社区功能,引导社会就业。社区服务业就业门槛低,对劳动力的年龄和技能结构要求不高。因此,要进一步加大社区就业力度,发展社区保安、保洁、保绿、扶幼、护老等服务和微型企业经济实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服务活动,积极创办从事社区服务为主业的劳务型企业,如家政服务、物流配送等。

  4、搞好劳务输出工作。实现劳务输出由自发型向市场主导型的转变、创建劳务派遣实体,使其成为吸纳、储备、分流劳动力的“蓄水池”。

  (二)努力构建就业服务体系。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就业方式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原在计划经济时代就业的下岗职工,在就业观念上、就业能力上一时还难以适应,这一客观现实,要求我们构建就业服务体系,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

  1、加快劳务管理网络建设。在现有网络的基础上延伸到各行政村、形成三级管理网络,为调查落实居民就业状况、就业供求信息、就业预备等工作提供畅通渠道。

  2、发展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主渠道,鼓励多种经济成分职业中介服务组织发展的社会化的中介服务网络,规范运作,滤布实现资源共享。

  3、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搞好职业教育和培训,是解决失业问题最有效的手段。把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作为预防失业、稳定就业和促进再就业的重要工作内容。全面落实劳动预备制,大力加强再就业培训,根据就业需求,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技能培训,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搞好创业培训,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促进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三)尽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就业和社会保障是现代社会的两个基本问题,而且两者之间互相联系,相互影响甚至相互制约。为此,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的程度,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要使社会保障从国有企业覆盖到非国有企业,从城镇覆盖到农村的全体公民,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靠”,切实解除下岗职工的后顾之忧。只有当全体公民都成为社会保障制度直接受益者时,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转移,才会出现一个新的局面。可以说,完善的社会制度具有稳定社会和增加就业的双重效应。

  (四)加大劳动监察和社会监督力度。采取有力的措施,落实现有的各项促进再就业工作的政策法规。充实劳动监察力度,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协调,齐心协力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再就业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政府职能部门是难以全面实施的,因此,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个方面都应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就业工作的现状、难点和对策》

  附送:就业意向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就业意向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法制与社会》201X年第20期

  摘

  要

  我国开放市场,引入意向书这一源自英美的交易工具以方便人们固定交易机会,降低交易风险。但实践中因意向书签订于开始协商到最终达成协议的过程中,其对于双方的权利义务分配以及对法律效力和法律责任的规定常常处于不明确状态,使得其纠纷处理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持。因此试对意向书的法律效力及其法律责任进行探讨以期为该方面的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

  意向书

  预约合同

  法律效力

  法律责任

  作者简介:

  王颖洁,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

  中图分类号:

  D923.6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9-0592(201X)07-065-03一、意向书的含义

  意向书通常是一种单方的意思表示,印制于一方交易主体的企业信笺上,以通信形式发送交易相对方获得其签字认可。然而随着商业实践的发展,意向书的应用已不限于此,它可以以建议书、会议纪要、谅解备忘录、协议要点、预约、本约等多种形式表现出来,因此若采用狭义的意向书概念——“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之间,在某项事物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表达初步设想的意向性文书”未免太过狭隘。因此采用广义的意向书概念——“泛指合同双方在缔结正式协议前,就协商程序本身或就未来合同的内容所达成的各种约定”。

  二、意向书的类型及法律效力

  (一)意向书的类型划分

  为简化对意向书法律效力的探讨,学界有诸多的研究方式。有的学者试图从意向书条款的法律性质来讨论意向书的法律效力,将意向书的条款划分为程序性法律条款和实体性法律条款;有的学者则试图将意向书的含义进一步细化来讨论意向书的法律效力,根据表意人的主观意愿和意向书的客观内容的不同将意向书的类型划分为不具任何法律约束力的初步意见、预约以及本约。笔者比较倾向后一种观点,将广义的意向书划分出不同类型,有助于加深对意向书概念的理解,利于完善合同法理论体系,也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笔者认为广义意向书概念的设定实际上是对正式合同的先合同义务进行的规范,使先合同义务以意向书这种具体文书形式呈现,加强对当事人双方的约束力。

篇三:增加就业容量

  

  增加就业机会

  提高消费能力

  摘要:以大量农民工失业返乡、大学生就业难和工薪收入减少为标志,严峻的就业形势导致全社会的消费需求不足。工薪阶层不仅是消费的主体,且边际消费倾向较高。增加就业机会,是扩大消费需求的最有效途径。要通过加快城镇化进程、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推行灵活的就业方式,提高就业弹性。要通过扩大市场准入、扩大社会协作、减轻企业负担、增加金融支持和加强创业服务,以创业带动就业。

  一、就业形势严峻,降低消费能力

  工薪阶层不仅是消费的主体,且边际消费倾向较高。增加就业机会,是扩大消费需求的最有效途径。目前我省就业形势严峻,制约了居民消费能力的提高。

  1.农民工返乡降低农民消费能力

  在美国金融危机引发全球经济衰退的大背景下,出口需求对中国经济的拉动作用明显减小。加之中国经济进入调整期,导致沿海大批企业产量锐减,甚至破产倒闭。大量农民工首当其冲,失去就业岗位。四川作为劳务输出大省,受到的影响更为突出。

  一是减少打工收入。2008年与2000年相比,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03.6元增加到4121.2元,年均增长10.1%。其中,工资性收入从597.2元增加到1620.4元,年均增长13.3%,占纯收入的比重从31.4%上升到39.3%,大幅提高了7.9个百分点,外出务工收入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量农民工失业返乡,必然显著减少农民的收入来源,降低消费能力。

  二是影响务农收入。土地资源有限和不可再生的特点,决定了农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必须依靠劳动力要素的流出来实现。没有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没有农业的规模经营。目前,我省农业劳动力人均占有耕地仅2.6亩,远低于人均15亩的最低规模经济要求。随着返乡农民工的增加和耕地的不断减少,如果大量农村劳动力长期滞留在土地上,将明显阻碍农业的规模经营,务农收入也将相应降低。

  2.大学生就业难降低市民消费能力

  一是高端就业机会不足。我省工业增加值中,高附加值和低消耗的现代制造业比重仅为22.0%,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9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中,以金融和物流为代表的生产性服务业比重仅为22.7%,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个百分点。由于产业结构层次较低,吸纳大学生的高端就业机会明显不足,有较强消费能力的白领阶层难以扩大。

  二是加重家庭还款负担。由于经济欠发达,低收入人口众多,我省贫困大学生的人数和比例持续上升。2008年全省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占在校生的比例超过25%,其中特困生约占贫困生总数的30%。大学生就业难,进一步加重了贫困家庭偿还助学贷款的压力,相应降低了消费能力。

  3.工薪收入减少导致消费需求不足

  中低收入家庭的边际消费倾向较高,目前,我省中低收入家庭的边际消费倾向为75.7%,比高收入家庭的边际消费倾向高14.3个百分点。工薪收入是我省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高达71.0%,且呈稳定增加之势。严峻的就业形势直接影响工薪收入,不仅危及民生和社会稳定,而且由于高边际消费倾向的中低收入家庭消费能力下降,还导致全社会的消费需求不足。

  二、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就业弹性

  近年来,我省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为0.02,明显低于0.07的全国平均水平。为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必须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容量。

  1.加快城镇化进程,释放就业潜力

  人口聚集本身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特别是大量容纳劳动力的生活服务业,必须依靠人口向城镇的聚集,形成达到规模经济的有效需求。按常住人口计算,我省城镇人口每增加4人,可以新增1个服务业的就业机会。由于体制性障碍,我省城镇化进程落后于工业化进程约8.1个百分点。抓住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机遇,按照“土地换社保,农民变市民”的基本思路,冲破体制性障碍,加快农村居民向城镇迁徙的步伐,将迅速释放潜在的大量就业机会。

  2.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加就业容量

  一是发展劳动密集型工业。2003—2007年期间,装备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分别吸纳了我省21.2%和17.8%的规模以上工业从业人员,人均占有固定资产却只有工业平均水平的54%和37%。要以发电设备、重型装备、石油钻采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和工程机械为重点,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以白酒、粮油、肉类、饮料和饲料为重点,优先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在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同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二是拓展生产性服务业。以金融、物流、信息、研发设计和商务会展为重点,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在抢占价值链高端的同时,努力缓解大学生就业难。

  三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的劳动密集程度高,单位投资创造的就业机会相对较多。目前,我省中小企业提供的就业人数是大型企业的2—3倍。要通过税收、融资和技术服

  务等多方面的政策扶持,加快中小企业的发展,努力增大其就业容量。

  3.推行灵活的就业方式,扩大就业渠道

  一是灵活的用工制度。实行“非全职、非全时、非典型”等灵活的用工制度,拓展就业选择范围。采取临时工、小时工、季节工和劳务派遣等用工形式,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鼓励劳动者自雇型就业、自主就业和承包就业,选择独立的就业形式。

  二是灵活的工资制度。实行计件工资和提成工资,采取小时工资、日工资或周工资等结算方式,通过增大工资制度的灵活性,更好地体现按劳付酬。

  三、改善政策环境,以创业带动就业

  社会的就业容量取决于社会的创业能力,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要鼓励更多的人创业当“老板”,以创业带动就业。

  1.扩大市场准入

  一是放宽投资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类创业主体通过参股、联合、并购、独资等方式,参与各个领域的投资。

  二是放宽出资限额。放宽企业注册资金的限制,鼓励创新型企业以知识产权、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和高新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出资创业。

  2.扩大社会协作

  以工业发展产业集群和服务业发展连锁经营为代表,努力扩大社会协作,降低创业门槛。

  一是降低行业门槛。通过协作配套和连锁经营,大幅降低取得初始订单的搜寻成本,支持新企业加快创立。

  二是降低投资门槛。通过高度的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协作,大幅降低新建企业的初始投资,使小型巨人企业迅速崛起。

  三是降低管理门槛。在扩大社会协作的基础上实现企业管理简单化,大幅降低委托代理成本,使企业家脱颖而出。

  3.减轻企业负担

  一是严格规费征收。实行合理定费,统一收取,票据分离,收支两条线。制止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

  二是落实税收优惠。积极落实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快发展和增加雇员。

  4.增加金融支持

  一是扩大直接融资。鼓励项目融资,实施中小企业集合发债试点,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创业板上市融资。

  二是完善担保贷款。推广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和应收账款质押等新的信贷担保抵押方式。适当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扩大担保贷款贴息范围。

  三是发展信用贷款。建立健全企业征信体系,积极为有条件的企业提供信用贷款。

  5.加强创业服务

  一是提供咨询服务。发展专业化中介组织,建立由企业家和专家学者共同组成的咨询队伍,积极提供各类创业咨询服务。

  二是提供项目服务。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降低项目搜寻成本,增加投资者的选择机会。

  三是提供培训服务。强化创业培训,培养大批精专业、会经营、懂管理的创业型人才。

  (执笔:王芳

  陈梅芬)

篇四:增加就业容量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陇南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5.18?

  【字

  号】陇政发[2009]57号

  【施行日期】2009.05.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工作的意见

  (陇政发〔2009〕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为了全力消除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对我市就业工作的影响,减轻经济运行困难和企业经营难度,提高用工需求,增加就业岗位,扩大社会就业,维护全市社会稳定,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9〕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稳定、保增长和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工作要求,积极消除金融危机对我市就业的影响。坚持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结合,完善长效机制和建立应急措施相结合,帮扶困难企业与稳定就业相结合,全力保增长、保就业、保稳定。

  (二)目标任务

  确保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17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2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劳务输转60.5万人,创劳务收入40.5亿元的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二、大力推进就业,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一)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加强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同时,坚持把扩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发展有利于增加社会就业容量和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优势的产业和项目。抓住国家扩大内需、调整结构项目和灾后恢复重建的重大机遇,加快我市交通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投资和项目建设对就业的拉动作用。

  (二)推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落实鼓励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在税收、信贷、土地使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职称评定、安全环保治理等方面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提供政策、资金、信息、管理、技术咨询等专项服务,着力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扩大就业领域,增加就业容量。充分利用、挖掘农村优势资源和潜力,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扶持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吸纳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三)加快发展服务业。充分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的优势,大力发展传统商贸流通、餐饮业、房地产业和物业服务,重点开发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医护服务、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和农业技术推广、农用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等服务业。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扶持政策,推动房地产业发展,扩大就业。积极开发文化、旅游资源,推动旅游产业和中介服务业加快发展,促进社会就业。

  (四)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延续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对各类企业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按规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对当年新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达到现有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以申请最高额度2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负担一半。

  (五)积极推进全民创业带动就业。认真贯彻《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以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陇政办发〔2009〕47号)精神,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原则,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军人、残疾人、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延续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在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推行联合审批、限时办结等服务,改善创业和投资环境。强化创业服务,根据城乡创业者的需求,开展项目开发、专家指导、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用工推介等服务。继续推进“创业陇南”主题活动,掀起全民创业新高潮。

  (六)发挥小额贷款政策促进就业的作用。劳动保障、财政、担保机构和承贷银行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要创新贷款管理模式,尽量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反担保门槛,反担保人员可扩大到经营良

  好、收入稳定的企业员工,允许经济基础好的创业人员之间实行“联保”。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激励机制,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较好的经办银行、担保机构等给予一定的工作奖励。市、县(区)财政要建立担保基金补充机制,不断扩大担保基金规模。要按照《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陇政发〔2009〕23号)规定,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将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城镇其他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职业学校毕业生、回乡创业带头人、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妇女纳入政策范围。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可提高到5万元,期限为3年。经办银行可将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其中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财政部门负担。要进一步加强小额担保贷款目标责任管理,确保实现2009年全市累计小额担保贷款达到2000万元。

  三、采取积极措施,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一)落实困难企业帮扶政策,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对受金融危机影响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2009年内可申请缓缴不超过6个月期限的社会保险费,适当降低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积极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企业为稳定职工队伍,组织开展在岗培训经费不足的,可由就业专项资金予以适当补贴。具体办法按照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政府国资委、市经委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认真落实已批准实施的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破产重组企业的税收减免等相关扶持政策。

  (二)加大失业调控和劳动保障维权力度。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失业动态监测报告制度和失业预警制度,制定失业预警应急预案,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对异常失业情况进行及时干预和处理。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切

  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确保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社会保险费足额缴纳,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并统一进行失业登记。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管理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加强协调,积极防范和严肃查处少数企业主欠薪、拖欠社会保险费后转移资金、关厂逃匿等行为,努力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倡导和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各类用人单位要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开展技术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努力克服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采取在岗培训、轮岗轮休、降低薪酬等阶段性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挖掘用工潜力,通过多种稳妥方式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尽最大努力不裁员或少裁员。要引导职工转变观念,顾全大局,理解企业困难,珍惜工作岗位,与企业共克时艰,共渡时难。

  四、加强鼓励引导,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实施政府办实事计划。按照省政府要求,做好全省选拔纯农牧户中零就业家庭未就业的4000多名本科以上毕业生就业,招考5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招考5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人事、财政、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制定落实方案,确保8月底前完成纯农牧户毕业生的安置、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的选拔录用工作。选拔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本科以上毕业生。

  (二)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继续完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体系,实施好“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农村特设教师岗位”、“甘肃省医疗卫生类大学生进农村”、“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志愿服务

  西部”等六大毕业生配置计划。围绕面向基层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并在社会保险和薪酬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政策。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要落实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对到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服务满一定期限的,以及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基层机关、事业单位考录和招聘工作人员时,要优先考虑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

  (三)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积极为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开展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落实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政策。积极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实践,增加见习机会,提高就业能力。通过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分析会、自主创业报告会等形式,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到中小企业、到非公有制企业、到基层就业。积极开展创业能力培养,提高大学生的创业、创新能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维护工作,各县(区)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机制,实行月报告制度,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统计。

  五、开拓劳务市场,促进农民工就业

  (一)多渠道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开拓市内市外两个市场,不断强化劳务协作,搭建对接平台,拓展劳务协作网络。进一步加强与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劳务合作,实现劳动力供需对接。进一步拓宽转移就业领域,继续保持和扩大第二产业务工规模,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家政服务、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产业转移。结合灾后重建新农村建设、特色产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各县(区)、各部门要在实施各类工程项目建设时,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必须要求予以落实,做好统筹协调和具体安排。市、县(区)发改委、劳动保障、人事、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密切协

  作,搞好配合,促进项目建设带动劳动者就业。特别要结合我市交通、水利、市政、房地产等大中型建设项目,加强与项目单位的沟通联系,积极推荐我市劳动力,使项目建设尽量多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落实全民创业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一批有资金、有技术的农民工返乡创业。认真落实《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劳务经济三年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陇政办发〔2009〕41号)精神,全面完成年度劳务输转人数和劳务收入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提高劳务输出质量。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整合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力量、培训资金,落实省上关于“扶贫资金的10%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10%用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要求,鼓励和动员各类培训机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劳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劳务基地建设,在巩固现有劳务基地的基础上,以市、县(区)政府驻外办事机构为依托,力争在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唐和新疆地区形成若干个有规模、有影响、相对稳定的劳务基地。在坚持政府推动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劳务输出市场运作机制,发挥农村能人带动作用,培育一批劳务经纪人、劳务带头人,鼓励发展劳务中介组织,努力形成多轮驱动的劳务输转机制。组织开展劳务品牌评选创建活动,按照“统一培训标准、统一鉴定发证、统一品牌标识、统一跟踪管理”的要求,巩固现有劳务品牌,重点扶持培育已经形成且具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优势工种,通过实施特色培训、强化营销宣传,打造一批新的劳务品牌。

  (三)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和就业服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执行《甘肃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07〕86号)规定,并逐步扩大到其他行业领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要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安全生产和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二期)等工作。落实企业减负稳岗措施,稳定农民工就业。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活动,重点做好因金融危机返乡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加强农村劳

  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提供有效岗位信息。建立农民工统计监测调查制度,逐步完善统计调查指标体系。

  六、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

  (一)组织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引导帮助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组织待岗人员开展技能提升或转业转岗培训,组织返乡农民工参加实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帮助其寻找新的就业机会。帮助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提升再就业能力。组织引导退役士兵免费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技能型人才。充分利用市内职业学校的教学、实训设施等条件,对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以下简称“农村两后生”)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加强技能劳动力资源储备。

  (二)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充分发挥其对就业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多元化考核评价机制和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技能人才成长和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加大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监察力度,规范职业资格认证市场,保障职业技能鉴定健康有序发展。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和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七、强化就业服务,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工作

  (一)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着力提高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工作水平。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和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将就业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快推进市、县(区)两级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城乡人力资源开发、做

  好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的重要载体和发展平台,在编制规划和项目建设上重点支持。要培育一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劳务中介组织,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

  (二)完善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实行全市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登记失业范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人员凭登记证在全市范围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

  (三)积极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突出公益性特征,建立健全面向所有劳动者的就业服务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城乡就业援助、春风送岗位、民营企业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突出活动重点,创新活动方式,确保活动效果。

  (四)继续做好就业援助工作。要充分利用灾后重建有利时机,落实就业援助相关政策,不断扩大就业规模。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努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妥善解决因地震受灾的就业困难对象就业问题。落实同深圳市签订的对口就业援助协议,加强与深圳市及其他省市需求用工企业的联系沟通,做好劳动力组织服务工作,帮助城乡劳动力实现省外转移就业。

  (五)完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机制。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1年以上、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给予重点援助。市、县(区)就业服务机构要开展上门服务和“一对一”的援助服务,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建立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市、县(区)劳动保障、民政部门要科学编制下达企业安置退役士兵计划,有关企

  业要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安置义务。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对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

  (六)建立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是指农村家庭成员中在劳动年龄内、有转移就业愿望但无人外出务工或就地从事二、三产业的家庭。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把解决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作为农村扶贫工作的突破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民就业结合起来,实行“以工代赈”,就近就地开发就业岗位,优先吸纳有就业愿望的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有1人就业。

  八、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协调配合。做好当前特殊时期的就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强化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劳动保障、人事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地搞好组织协调。财政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资金支出结构,为落实各项政策提供保障。同时要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就业促进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形势分析预测和工作督查。各县(区)、各部门要研究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准确判断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完善政策。要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贯彻落实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县(区)政府要切实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要制定年度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就业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目标

  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切实强化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就业形势和各项就业政策,宣传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先进典型。对涌现出的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稳定就业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要重点宣传,深入推广。对在当前保就业、保稳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订具体贯彻办法,确保本意见精神和各项政策措施得到落实。对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报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陇南市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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