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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方案】市关于开展涉地税收一体化管理推动以地控税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时间:2023-06-19 20:32:02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开展涉地税收一体化管理推动以地控税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保定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涉地税收一体化管理推动以地控税工作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5〕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以地控税工作,确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方案】市关于开展涉地税收一体化管理推动以地控税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税务方案】市关于开展涉地税收一体化管理推动以地控税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关于开展涉地税收一体化管理推动以地控税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保定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涉地税收一体化管理推动以地控税工作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5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以地控税工作,确保以地控税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落实保定市政府关于推动以地控税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升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涉地税种征管水平,探索税收一体化管理模式,实现税源全面、动态管控。

二、组织领导

“以地控税”工作涉及面广,需要财政、地税、国土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协调联动,成立高碑店市“以地控税”工作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指挥调度和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长:李子龙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景鹏  市财政局局长

   市地税局局长

高国强  市国土局局长

 员:郭春博  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尹峻岭  市地税局副局长

毛胜杰  市国土局副局长

杨立国  市财政局收费科科长

   市地税局税源监控分局局长

牛月峰  市国土局地政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景鹏担任。

三、工作内容

以地控税工作是以国土部门权威地籍信息为基础,结合第三方正射影像数据、地名地址数据、税收征管数据等相关信息进行加工处理、整合分析,强化涉地税收征管,实现对纳税人依附土地生产经营活动的无交叉、无空白常态化管理。有效开展以地控税,各相关部门需严格落实本部门工作内容:

(一)国土部门城镇地籍调查更新工作

城镇地籍调查更新工作是以地控税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市国土局要对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简称“二调”)所取得的地籍数据(宗地地籍号、土地使用者名称、使用者身份证号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土地坐落、四至、实际用途、实测面积、土地使用证号、发证面积等)进行更新,保持城镇地籍资料的现势性和实用性。定期将更新的地籍信息提供给市地税局。

(二)地税部门应用以地控税信息管理系统

市地税局在市国土局地籍信息基础上,叠加土地登记信息、第三方行政区划数据、正射影像数据、地名地址数据和税务征管数据,组织系统内人员培训。市地税局应用系统开展比对分析,查找涉地税收征管中存在的漏洞,堵漏增收。

四、工作步骤

(一)成立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201561-2015610日)

成立高碑店市“以地控税”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成立实施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本部门整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科学合理组织开展工作。各部门实施小组,按照整体部署,明确具体实施人,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开展工作。

(二)完善以地控税管理信息系统(2015611-2015731日)

市地税局负责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本系统以地控税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执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兄弟县市经验,在地籍数据基础上,将房产土地登记信息,第三方行政区划数据、正射影像数据、地名地址信息以及征管数据进行融合处理,建立以地控税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地税系统人员培训,确保管理信息系统顺利应用。

(三)开展地籍数据调查更新(2015611-20151231日)

市国土局于201571日前,将全市现有地籍数据提供给市地税局。市国土局负责制定本系统地籍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市地籍数据更新工作,及时更新市地籍数据,于201512月底前提供给市地税局。自20161月起,每季度结束10日内向市地税局提供上季度本地区核发土地使用证信息。

(四)开展数据分析比对(2015731-20151231日)

以地控税管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后,市地税局利用系统,对全市涉地税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检查,按照“以地找人、以人找地、比对分析、长期管理”的思路,将涉税宗地信息和征管系统登记信息进行关联比对和信息核查工作,及时将信息核查结果反馈至保定市地税局。

市地税局每季度结束后3日内,将核查情况通报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年度终了后3日内将全年核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通报市财政局、市国土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调配合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经济形势下推进以地控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分工、相互协作。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土局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落实经费、推动运行

为保障全市以地控税工作正常运行,市财政局要根据市国土局需求,为我市地籍调查更新工作提供专项经费保障。

(三)信息比对、及时入库

市地税局开展以地控税工作,要积极开展信息比对、核查,强化税收征管,做到边比对、边核查、边入库,确保查出的问题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使以地控税工作成效体现在全年税收增长中。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为确保以地控税工作取得实效,市以地控税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方案明确的各阶段工作目标,提出阶段性工作要求,对相关部门以地控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机制保障、长效驱动

市地税局和国土局建立长期信息交换共享机制,规范信息标准、口径,明确信息交换的方式、时限,逐步实现数据交换常态化,使以地控税工作长期有效开展,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促进税收增收,增加地方收入,有效遏制违法违规使用土地情况,实现以税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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