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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方案】镇赉县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7 15:16:02 来源:网友投稿

镇赉县2016年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21号)精神,为确保完成我县2016年农民增收目标,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镇赉县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镇赉县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镇赉县2016年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21号)精神,为确保完成我县2016年农民增收目标,确保农民收入增长与全省经济增长同步,加快构建农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抓种植结构调整促增收

(一)调减非优势区玉米种植面积。

2016年全县调减籽粒玉米种植面积31.8万亩,依托引嫩入白、镇赉灌区实施“旱改水”,发展优质水稻10万亩;在西部旱区镇赉镇、建平乡、东屏镇等12个乡(镇)场发展杂粮杂豆、花生等作物15万亩;发展设施农业,在镇赉镇、建平乡等县城近郊发展蔬菜1万亩;推行粮改饲和种养结合,在黑鱼泡镇、沿江镇等地发展饲料玉米6.8万亩。(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畜牧局、财政局)

(二)抓订单农业促增收。

积极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利用省商务厅组织的东北亚博览会、北京大集展销会、上海展销会等平台,组织我县博艺柳编、宇翔工艺制品、绿禾食品有限公司等进出口龙头企业有效对接。扎实开展“农超对接 ”,组织物尔美超市、镇赉欧亚商都连锁企业和镇赉县博艺柳编制品有限公司、吉林省绿禾食品有限公司与农民合作社、生产基地等建立直采供货关系。完善龙头企业评定、监测机制,把带户能力作为重要指标,督促企业发展订单生产,组织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带动农户以销定产。2016年,优质玉米、绿色优质稻米、杂粮杂豆、蔬菜、杞柳种植等订单基地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带动农户3万户。(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粮商局)

(三)抓棚膜蔬菜和食用菌特色园区。

重点扶持镇赉镇、建平乡等乡(镇)建设各具特色的专业产品基地,新建和改造棚室面积0.2万亩,全年新建规模化园区2个,新增100个就业岗位。新增蔬菜产量0.5万吨,总产量达到3万吨。(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四)抓庭院经济。

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把发展庭院经济技术纳入农民增收培训范围,计划培训335人。结合精准脱贫和新农村建设,组织帮扶单位和各级农业、畜牧、林业等行业专家,开展巡回指导和服务,指导农户发展多种形式的庭院经济,利用房前屋后发展商业化育苗、特色养殖、栽植食用菌等庭院经济项目,具备条件的村屯,要重点发展庭院果树种植、农家乐、手工工艺品,重点扶持镇赉博艺柳编制品加工企业和宇翔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大力发展农家乐、手工工艺品加工等庭院经济的旅游脱贫致富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畜牧局)

二、抓畜牧业促增收

(一)抓规模养殖。

2016年新 (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55个,累计发展到91个,吸纳农民就业400人。深入推进吉农牧贷试点工作,扩大畜牧业贷款规模,支持农民加快发展养殖业。(责任单位:县畜牧局)

(二)抓疫病防控。

对口蹄疫、禽流感、猪瘟、猪蓝耳病等动物疫病实施强制防疫,确保全县无区域性重大疫病发生。筹措安排资金,专项用于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切实推动“动监e通”畜牧兽医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县畜牧局)

(三)抓全产业链项目带动。

重点抓好50万只奶山羊、2000万只肉鸭2个畜牧业大项目,建设1个养殖基地、2个屠宰场。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养殖模式,带动农民合作社3个。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重点引进食品加工、皮草深加工和利用骨血、内脏等生产保健品、药品和生物制品精深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围绕生猪、肉牛、肉羊、肉鸡、蛋鸡等主要畜禽品种,配套完善冷链物流体系和经纪人服务队伍,带动农民转移就业。(责任单位:县畜牧局)

(四)抓食草型畜牧养殖。

2个乡(镇)开展草牧业试点,对种草企业和农牧户饲草种植、加工、收贮机械进行补贴。实施省级新型秸秆开发利用项目,转化秸秆50万吨,带动农民参加秸秆饲料加工项目建设。实施粮改饲和种养殖结合模式试点,落实国家资金,支持飞鹤牧场种植青贮玉米5万亩,年贮藏量15万吨(责任单位:县畜牧局)

(五)抓良种和技术服务。

依托现有良种扶持政策。支持标准化繁改站点建设,落实畜牧良种补贴政策。开展繁殖改良、节本增效、疾病控制、健康养殖、环境控制等实用型技术的推广,2016年培训基层畜牧业推广人员100人次,培训养殖场户50人次以上,畜牧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9%(责任单位:县畜牧局)

三、抓转移就业促增收

(一)抓转移就业对接。

确保2016年全县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87万人。开展 “春风行动”,组织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信息下乡活动,引导农民工有序转移就业。发挥驻外劳务机构职能,强化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对接,稳定输出规模。壮大劳务经纪人队伍,发挥劳务中介机构作用,扩大转移就业输出渠道。推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依托镇赉经济开发区、小城镇建设及乡镇企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搜集和用工对接,通过企业推动、农民合作组织带动、市场营销促动、家庭农场驱动和农业园区拉动等形式,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二)抓返乡创业。

建设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1个,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吸纳扶持农民工创业50户以上,直接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0人以上。大力宣传农民工创业创新典型和创业服务典型,积极营造农民工返乡创业氛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三)抓就业示范。

新建高质量就业示范行政村2个,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经费,完善办公设施,配齐专 ()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人员,确保每个高质量就业示范行政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占劳动力资源总数的60%以上;有技能务工人数占转移就业总数的30%以上;农民自主创业人数占转移就业总数的5%以上;农民年人均劳务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四)抓就业服务。

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各项服务延伸到村,逐步形成“农村半小时就业服务圈”。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转移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基础信息台账,及时为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培训信息、政策咨询和个人维权等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五)抓职业技能培训。

针对农村劳动力实施精准培训,培训农民工500人,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一“春潮行动”,加大培训资金投入,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实行“先垫后补”的补贴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根据不同类型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需求,实施分级分类多形式培训,重点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企业定岗培训、流动培训、送学下乡培训、远程教育网络培训、电子商务培训等,提升就业能力。(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六)抓妇女就业创业服务。

依托全省各级、各类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基地,围绕“吉林大姐”“吉林巧姐”“吉林网姐”等妇女创业就业品牌,为农村妇女提供家政服务、手工制作、电子商务等技能培训、创业指导服务。在全县5个行政村建立“巾帼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站”,为其配备电脑、打印机、公示板、网络教材等设备,构筑新农村信息化服务网络,加速村民增收致富步伐。并依托女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标准化巾帼信息服务站,增强其领富、带富、共富能力。(责任单位:县妇联)

四、抓节本降耗促增收

(一)抓控肥控药降成本。

2016年全县实施测土配方施肥70万亩,完成11个乡(镇)手机测土配方施肥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实现全县基本覆盖;在镇赉镇、建平乡等6个乡(镇)开展180亩玉米控肥试验示范;在7个乡(镇)实施赤眼蜂和白僵菌防治玉米螟30万亩,实现田间平均防治效果65%以上;在四方农业公司开展水稻稻瘟病防治航化作业20万亩;在大屯镇等4个乡(镇)开展180亩水稻控药控水控肥试验示范;18个乡(镇)场开展农田、农田统一灭鼠40万亩,农田灭鼠效果达到85%以上,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二)抓技术示范增效益。

在建平乡等3个乡(镇)开展智能水稻浸种催芽育苗车间项目建设,累计建成智能水稻浸种催芽育苗车间4栋,满负荷运行可满足30万亩水稻催芽服务,提升水稻催芽质量和效率。开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试验示范项目1个,县级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项目2个,乡级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项目2个。2016年培育科技示范户600户。(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三)抓农机作业服务降成本。

启动实施全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行动,围绕玉米、水稻生产,在推进耕种收全程机械化的基础上,扩大植保、烘干、秸秆处理三个环节机械化服务,配套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率先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粮食主产乡(镇)开展农业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扶持6个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国家保护性耕作政策补贴,在西部旱田区落实保护性耕作面积8.5万亩。在全县各乡(镇)场实施深松作业48万亩。(责任单位:县农机总站)

(四)抓安全储粮减损耗。

争取国家粮食仓储设施投资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主体开展自主建仓,重点支持吉林镇赉第五粮食收储库2.5万吨、镇赉建平粮食收储库5万吨建设计划。充分利用新开办的12户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开展代储、代烘干的“粮食银行”业务。新建农户科学储粮示范仓300套,引导乡(镇)开展“地趴粮”专项整治。全县粮食立体储存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 县粮商局)

(五)抓农资流通服务降成本。

在稳定全县农资大市场供给量和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销售成本,降低销售价格,让农民得到实惠。在省供销社组建吉林供销农资联盟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种马场区域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入联盟,降低进货成本。抓好农资流通服务工作,同时做好农资质量溯源工作,维护好农民权益。积极开展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利用庄稼医院、配肥站、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等网点,促进先进技术和产品入田到户。开展农资经营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在种马场区域探索构建“农资经营企业+合作社+农民”的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县供销联社)

(六)抓农产品流通和市场服务减损增效。

建设完善智慧物流配送体系,积极与省推广建立的96656”智慧物流配送信息平台对接,降低物流成本。扩大我县共同配送试点范围,对区域性智慧物流平台开展公益性服务的企业积极向上申报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开展农产品物流工程,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支持,重点推进镇赉县粮食物流港农产品物流中心等物流工程建设,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围绕会展贸易、物流集散、杂粮杂豆市场等建设内容加快推进我县粮食物流港、杂豆市场、东北商贸城农产品市场。加快我县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升级,加强农产品保鲜、贮藏、配送、运输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发展产销直挂、连锁经营、产品配送等现代销售方式。培育农村流通主体,规范各类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建立各种农产品行业协会。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健全农产品标识和可追溯制度,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县粮商局、发改局、农业局)

五、抓品牌促增收

(一)做优镇赉大米品牌。

加快“镇赉大米”商标版权保护,积极申请“镇赉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工作。努力提升“镇赉大米”品牌影响力,积极组织大米加工企业企业申请加入吉林大米产业联盟,实施“地名+品种名”营销策略。拓展镇赉大米直销网络,在北京、江苏等主销区建设直营店1个和商品专柜2个。(责任单位:县粮商局)

(二)加快“镇赉甜瓜”品牌建设。

在建平乡、镇赉镇等5个乡(镇)建设5个“镇赉甜瓜”品牌原料生产基地,在建平乡、镇赉镇等乡(镇)建立3个种植试验示范基地。通过“品牌企业+合作社+农民”共建标准化生产基地,实现甜瓜总产值4亿元,带动农户1000户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三)打造杂粮杂豆品牌。

启动镇赉绿豆和莫莫格四粒红花生两个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策划包装12个产品品牌,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制定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开发建设杂粮杂豆物联网(溯源)服务平台,完善建设区域性产地市场,每个乡(镇)也要结合当地 “一县一业、一乡一品”实际情况,至少确定一个品牌进行重点培育。(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六、抓新业态促增收

(一)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依托我县各乡村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深度挖掘、设计具有各村特色优势的核心乡村旅游产品,在条件成熟的乡(镇)、村通过打造特色景观,大力发展民俗旅游村、休闲度假区、观光农业示范园、采摘篱园、生态渔村等乡村旅游产品,积极促进乡村旅游蓬勃发展。重点打造莫莫格民俗村、哈尔淖旅游度假村、汇鑫生态旅游度假村等优质“农家乐”产品。2016年农家乐发展达到12个,培育乡村旅游示范点3个,今年计划评定乡村旅游经营单位6家,通过开展吉林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工作,提高农耕文化对旅游经济的拉动作用。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粮商局)

(二)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积极向省商务厅申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2016年全县建成5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为每个行政村免费培训12名扎根县域的电子商务人才和从业人员。依托同村网、阿里巴巴网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遴选优质农产品企业,重点进行电子商务化产品规划、市场分析调研、店铺开设、详情页制作、产品上架及运营培训指导。(责任单位: 县粮商局、农业局、供销联社、邮政局)

(三)加快推进快递下乡。

支持具备条件的村级农家店、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农村邮政局 ()、村邮乐购店、快递网点、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50个,改造成具有农村电子商务功能的综合服务站点,实现县、乡、村的电子商务运营网络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农业局、邮政局、粮商局)

(四)抓产地初加工。

利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200万元项目资金,在镇赉镇等近郊乡(镇)新增马铃薯、果蔬以及特产品预计存储能力。改造升级储藏、保鲜、分类分级、包装等设施,重点投入在城乡结合部、特产业聚集的产业带,延长农产品保鲜期,提高农产品销售价格。(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五)挖掘渔业增收潜力。

实施稻田综合增收工程100000亩,其中稻田养蟹10000亩,稻田养鱼90000亩。选择适宜稻田,建设防逃工程,采用“大垄双行”或“分箱式”稻蟹(鱼)种养模式;强化田间管理,降低化肥、农药的施用量,提高稻谷产量和稻谷品质,实现稻蟹(鱼)互利共生,增产增效。稻田养鱼亩产鱼15公斤,综合增效300元。稻田养蟹亩产成蟹15公斤,综合增效600元。稻谷增收7%。因地制宜推广稻一鱼、稻一蟹、稻一鳅等养殖模式,发挥种养综合效益。同时大力发展休闲渔业,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养殖户开展垂钓、观赏、餐饮等休闲渔业经营。(责任单位:县水产总站)

七、抓规模经营促增收

(一)抓土地流转指导和服务。

利用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向现代农业示范区倾斜。依托农村经济管理机构搭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日常管理,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备案、信息收集发布、合同签订指导、法律政策咨询、流转价格指导、纠纷调解仲裁等指导和服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二)抓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

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训对接会等形式,指导各地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对接。研究制定经营性服务组织承担公益性服务的费质标准。在现代农业示范乡镇中选取三个条件较好的乡(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责任单位:县农业局、供销联社)

(三)抓新型经营主体贷款扶持政策落实。

利用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助。尽快启动县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业务运营,在粮食主产乡(镇)设立分支机构(非粮食主产乡镇按服务区域),并尽快开展业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局、财政局)

(四)抓规模经营模式总结推广。

2016年,力争新增农民合作社30家、家庭农场15家。在全县总结土地入股、土地托管、互换并地等土地流转模式和私人订制、休闲种植、体验采摘等经营模式,提高规模经营主体发展水平和经营能力。指导农村产业项目谋划和包装,为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提供载体,举办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展洽对接会,引导工商资本下乡。(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增强农民创投能力。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工335人左右。依托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等建立和完善省级实训基地1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八、抓改革促增收

(一)抓“三权”分置试点。

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及承包管理系统软件开发进度,力争2016年年底前初步应用于各地试点。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准备工作,推动平台建设启动。继续在全县开展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并行试点,条件成熟的颁发农村土地承包权证和经营权证,及时总结试点成功做法。抓好11个乡(镇)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扩大乡(镇)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力争年底前实现11个乡(镇)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农业局、人民银行)

(二)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对资源性资产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对经营性资产明晰集体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办法,建立集体资产运营制度和股权管理制度,完善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收益分配范围,规范收益分配顺序,确定收益分配比例,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九、强化社会保障促增收

(一)完善农村低保制度。

2016年,按照省政府民生实事的要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我县上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158元,为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我县低保保障标准确定为2400元。全面推行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确保按标施保、差额救助、分类施保政策落到实处。明确规定属地管理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村人口100%享受居住地低保待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二)落实医疗保障制度。

全面做好农村居民参合工作,保证农村居民参合率在99%以上,对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参合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补贴,低保对象参合个人缴费部分定额补贴,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做好分级诊疗和付费方式改革工作,提高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保障能力,有效减轻农村居民医疗负担; 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居民救助率达到100%,研究制定新的医疗保障制度,经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年救助封顶线2万元内全额补助、低保对象不低于70%补助、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重病患者不低于30%补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卫计局)

(三)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我县开展了“救急难”工作,填补了对遭遇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的政策。对特殊事件、特殊对象,按政策规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解决。(责任单位: 县民政局)

(四)完善农业保险政策。

扩大主要粮油作物农业保险覆盖范围、责任范围,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逐步覆盖农作物直接物化成本。减轻产粮大县玉米、水稻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财政负担,县财政原来承担的15%的保费补贴予以取消,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各承担7.5%(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局、金融办)

(五)完善农业补贴政策。

落实国家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主要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十、强化工作推进机制

(一)建立促进农民增收联席会议制度。

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召集人,县农业局、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水产总站、农机总站、粮商局、卫计局、畜牧局、供销联社、妇联、邮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镇赉支行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政策研究、情况调度汇总等日常工作。

(二)建立农民增收工作推动考核机制。

县直各部门及各乡(镇)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加大对农民增收工作扶持支持力度,建立相应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乡(镇)政府、村委会及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考核。定期调度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确保阶段目标的完成。要做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要实施批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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