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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方案】高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预存代扣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06-15 17:56:02 来源:网友投稿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预存代扣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机制,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和标准化。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高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预存代扣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人社方案】高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预存代扣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预存代扣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机制,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和标准化。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冀人社发〔201434号)要求,结合全县实际,现就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预存代扣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便民、安全、高效的原则,通过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预存代扣,改变人工直接收缴现金方式,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功能,减轻基层工作强度,杜绝基金管理隐患,确保基金安全。2015年,每个乡(镇)、办事处选择4-5个工作条件较好的村(社区)开展预存代扣试点,并通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2016年,不低于50%的村(社区)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预存代扣;2017年,在全县范围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预存代扣工作。

二、实施步骤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预存代扣工作分为组织准备、实施操作、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5415日—430日)

1.抓好动员部署。一是制定预存代扣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二是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三是细化分解任务,明确部门责任,落实工作人员。

2.搞好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台滚动播放、乡村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预存代扣的安全性和便利性,消除城乡居民的顾虑和疑问,提高参保人员对预存代扣工作认同感和信任度,充分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

3.开展业务培训。对县、乡、村三级经办平台及县邮储银行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加强乡、村两级经办人员预存代扣工作相关政策、业务知识、操作流程的业务培训,提高经办服务能力。

(二)实施操作阶段(201551日—1031日)

1.基础工作

高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管理中心)以业务系统数据为依据,打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发放各村进行核对。

2.试点村具体工作

1)试点村社保卡发放、激活、三方协议签署同步进行。由人社局协调各乡镇村、邮政局、邮储银行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启用工作;县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协办员发放社保卡,县邮政局负责社保卡现场激活,县邮储银行负责三方协议签署。

2)明确扣款期限,确保预存代扣成功。确定每年810日、95日、920日、1010日四次划扣当年保险费。扣款成功后,邮储银行将盖有业务专用章的一式三联《二次扣款实扣明细表》(含电子版)和到账凭证反馈县管理中心。县管理中心核对实际到账金额是否一致,无误后将《实扣明细表》录入系统,同时制作《个人缴费汇总表》。

3)至每年1010日,仍未缴纳保险费的,按中断缴费处理。

3.非试点村具体工作

由于受条件限制,非试点村暂不对社保卡进行现场集中激活,有需要的可到邮储银行网点激活,但社保卡发放和三方协议签署同步进行。县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协办员发放社保卡,县邮储银行负责三方协议签署。到集中收缴期组织参保人集中缴费。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5111日—1231日)

每年年末,县管理中心要认真总结本年度预存代扣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遇到的困难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解决办法,总结成功经验,完善经办流程,为做好下一年度预存代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预存代扣工作,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的根本要求,也是减轻基层经办人员工作强度,降低征缴成本的内在需要,更是方便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打造便民服务体系的具体体现。各地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行预存代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预存代扣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把握工作重点。在组织准备阶段,要以宣传发动为抓手,做好舆论先行和宣传引导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在实施操作阶段,以签订预存代扣协议为重点,赢得参保居民的理解与支持,确保预存代扣协议签订及时、有效、合规,避免法律风险。以预存代扣为核心,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确保资金及时入户、信息准确入库。同时,要对预存代扣工作形势有预判、有预案,做到循序渐进、稳扎稳打,不得因推行预存代扣延误工作进展,影响扩面征缴任务的完成。在推行预存代扣工作进程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搞“一刀切”,不采取强制性措施,重在通过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引导参保人员参与到预存代扣工作中来。

(三)形成工作合力。预存代扣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构建起县、乡、村三级平台密切配合、城乡居保中心与县邮储银行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为预存代扣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县人社局负责此项工作总协调,负责监督各阶段工作的落实情况年终向县政府提交工作总结。县管理中心作为具体业务经办机构,负责起草业务流程和实施细则,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展工作,做好工作人员和村协办员业务培训工作,及时向县人社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乡镇(街道办)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宣传,集中力量,对各村协办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续保率不下滑,高效完成全年保费征缴任务。各村协办员作为一线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操作要点和业务流程,做到基础资料详细准确,确保一次性扣款成功率。县邮储银行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参保人提供便利条件,服务网点要进一步优化城乡金融服务,有条件的服务网点要设置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和在行政村开通助农存取款村村通业务,开辟城乡居保绿色通道,为各行政村(社区)提供社会保障卡金融服务,为参保人员办理预存代扣等城乡居保业务提供方便。县邮政局要调配各种资源,争取在年内完成社保卡的集中激活任务。

(四)加强督查指导。县人社局要适时开展预存代扣工作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并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切实抓好各阶段的工作调度,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优化预存代扣工作流程,进而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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