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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意见】马鞍山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时间:2023-06-12 09:00:08 来源:网友投稿

马鞍山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69号)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游意见】马鞍山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实施意见(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旅游意见】马鞍山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马鞍山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

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69号)精神,改善我市旅游消费环境,推动旅游消费持续增长,加快把我市建成“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的运动健康休闲中心”,全面融入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发展全域旅游

(一)坚持全域化规划。发挥旅游规划在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规划中的引领作用,鼓励各行业、各领域发展综合考虑旅游标准,融入旅游元素,突出旅游内容,增强旅游功能。(责任单位:市文旅委、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区政府等)

(二)坚持全景区建设。以“二带四片区”建设为抓手,推动全域旅游理念融入城区、乡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各个领域,将全市打造成为宜业宜居宜游的整体风景区。(责任单位:市文旅委、市住建委、市农委、市推进办、各县区政府等)

(三)坚持全行业融合。以旅游业为主导,进行产业纵向延伸和横向拓展,实现服务业全业融合,提升服务业附加值,促进产业升级,将旅游业打造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文旅委、各县区政府等)

(四)坚持全时空打造。通过全天候旅游体验和全感官项目设计,打造风格各异的运动健康游、诗歌体验游、温泉疗养游、文化观光游、工业观光游、研学游、田园风情游等特色线路,开发周末经济和假日经济,延长游客逗留时间,拉长旅游的产业链,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市文旅委、市体育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各县区政府等)

(五)坚持全民性参与。通过全域旅游推动“万众创新、大众创业”,推动精准扶贫,以发展乡村旅馆、农家乐为主体,引导农民就地就业、农产就地增值,全面带动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实现旅游惠民、旅游便民、旅游富民,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市文旅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各县区政府等)

二、突出旅游项目建设

(六)实施“五个一”工程。贯彻落实《皖南国家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和省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皖南示范区“五个一”工程。即:

开发一批国际水准旅游精品景区。力争到2020年,建成1个国家级度假区或15A级景区,1个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大遗址公园,2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04A级景区。

打造一批国际化旅游精品线路。整合大青山历史文化、生态和乡村旅游资源,将大青山李白文化旅游区融入诗仙李白游踪游;整合沿江采石矶景区、霸王祠、天门山及太白岛,打造以“诗歌文化”“长江文化”“战争文化”为主题的长江黄金旅游带,融入皖江黄金水道休闲游。

创造一批紧跟世界潮流的旅游新业态。改造矿院旧址,建设马鞍山“创客+”文化创意产业园,打造成国家级“旅游+互联网”创客示范基地;大力推进“课本上的马鞍山”研学旅游宣传推介工作,争取到2020年,将其打造为国家级研学旅游基地。

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旅游商品。深入挖掘我市文化旅游资源,积极谋划品位高、带动性强、区域特征明显的特色文化旅游产品,重点培育洪滨丝画、采石矶茶干、稀宝玉、绿松石等品牌,构建我市文化旅游产品体系。

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经营实力的领军企业。积极推动旅游要素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着力培育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旅游集团和龙头企业。打造市文旅集团成为我市文旅融资的重要平台;培育江东设计中心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旅游创意领军企业。(责任单位: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等)

(七)加快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坚持旅游重点项目分级调度制度,推进旅游项目建设,市级层面每年确定10个旅游项目予以重点调度。2016年,市级重点推进褒禅山香泉旅游度假区、凌家滩文化园、大青山李白文化旅游区、濮塘休闲旅游度假区、采石矶景区提升工程、横山生态旅游区、文化创意产业园等10大旅游项目,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投资计划、每年新增投资不少于35亿元。(责任单位:市文旅委、市住建委、各县区政府等)

三、优化旅游产品结构

(八)大力开发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依托诗歌、山水、乡村、温泉、运动等优势度假资源,重点开发休闲度假、乡村度假、研学度假、温泉度假、运动度假等休闲度假产品,建设度假设施,提升度假服务,优化度假环境,丰富度假活动,完善度假功能。支持采石矶景区特色旅游演艺节目,打造采石镇成为“长江美食第一镇”。(责任单位:市文旅委、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委、市农委、市体育局、市推进办、各县区政府等)

(九)大力发展购物旅游。鼓励市场主体开发富有马鞍山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加大对老字号商品、民族民俗旅游商品的开发推广力度,大力推进都市商圈、旅游休闲购物街(镇)、文化街等旅游商品购物基地建设。重点培育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龙头企业5家和20个旅游商品品牌,每个县建设1个旅游商品集散基地。4A级以上旅游景区、4星级以上酒店等设立特色商品购物店。开展十大旅游必购商品、特色商品评选活动。依托旅游景区、度假区,配套完善旅游特产商店、旅游特色餐饮、旅游娱乐消费等设施。(责任单位:市文旅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十)积极发展老年旅游。积极开发老年人休闲养生养老旅游产品,引导各类景区加强老年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全面落实老年人等群体景区门票减免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非营利性乡村养老旅游设施。积极推进褒禅山香泉度假区、濮塘风景区、大青山文化旅游区、大公圩生态水乡和5星级以上农家乐等依托优势生态条件打造养生养老旅游基地。(责任单位:市文旅委、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等)

(十一)大力支持研学旅游。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以加强素质教育为主旨的研学旅游,组织学生开展寓教于游的课外实践活动。积极培育褒禅山风景区、采石风景区、陋室公园、马钢公司、蒙牛公司、市图书馆、市博物馆等一批特色鲜明的研学旅游示范基地,逐步完善研学旅游接待体系。鼓励对研学旅游给予价格优惠。(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经信委、市文旅委、各县区政府等)

四、加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十二)加大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大力加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星级旅游饭店和游客服务中心、旅游购物广场等建设力度,增强旅游业的消费功能、娱乐功能、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文旅委、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等)

(十三)完善旅游咨询中心和集散中心。在3A级以上景区、旅游城镇、旅游乡村以及汽车站、高铁站等设置旅游咨询接待服务中心。主城区依托马鞍山高铁东站、长途汽车站、旅游汽车站等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和道路客运站点布置功能完善的游客集散中心3个。各县区至少建设1个旅游接待服务中心和游客集散中心,实现旅游景区、旅游城镇村、旅游线路等咨询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委、各县区政府等)

(十四)加强景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城市及国道、省道至A级景区的连接道路,力争3A级及以上景区与县区城或与高速公路之间联网公路基本建成二级以上公路。加大景区、度假区和旅游城镇、旅游乡村旅游停车场建设力度。加快旅游配套的供水、供电、通讯、网络、环卫等设施建设和金融、邮政等服务网点建设。加快城市绿道和景区旅游建设,至2020年,新建绿道127公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委、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政府等)

(十五)大力推进旅游厕所建设。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建200座旅游厕所,其中新建 150座旅游厕所,改建 50座。到2017年年底,全市A级旅游景区的旅游厕所全部达到国家旅游厕所质量等级标准,实现数量充足、干净整洁、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责任单位:市文旅委、市住建委、各县区政府等)

(十六)积极发展“互联网+旅游”。积极开展在线宣传营销。开发建设马鞍山智慧旅游平台和旅游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与新媒体以及携程等旅游电商平台合作,加强山水诗城、温泉之乡、七彩乡云、文明起源地、运动健康休闲中心等旅游资源、旅游产品的宣传营销,提升城市美誉度。引导旅游景区建设在线销售和电子门票验证系统。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市3A级及以上景区和优秀旅游乡镇、旅游示范村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文旅委、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等)

五、创新宣传营销方式

(十七)强化旅游文化节会品牌打造。面向上海、南京、合肥市场,重点打造推介“美食文化节”“乡村旅游节”“李白国际户外旅游节”“音乐节”“诗歌节”“温泉节”和“课本上的马鞍山研学游”七大节庆活动。重视凸显节庆活动的文化特色、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最大程度吸引民众参与。(责任单位:市文旅委、市教育局、市农委、各县区政府等)

(十八)大力弘扬文明旅游风尚。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做好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团队的宣传引导,提升市民旅游文明程度。严格执行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加强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开展旅游志愿者公益服务,提升游客文明旅游素质。(责任单位:市文旅委、市文明办、各县区政府等)

六、提升乡村旅游品质

(十九)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实施《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托景区、园区、特色产业基地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力争到2020年建成10个乡村旅游特色乡镇、5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200个三星级以上农家乐(其中5星级以上204星级以上60个),全市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达到500万人次,乡村旅游年收入突破30亿元的发展目标。(责任单位:市文旅委、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住建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推进办、各县区政府等)

(二十)大力实施1411”工程。即到2020年,将马鞍山打造成全国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建设4个历史文化名城或旅游强县、建设10个历史文化名镇或优秀旅游乡镇,评比100个历史文化名村或优秀旅游名村,夯实乡村旅游发展基础。(责任单位:市文旅委、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等)

七、规范市场秩序

(二十一)制定与完善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组织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规范旅游经营服务行为,提升宾馆饭店、景区度假区等重点环节管理服务水平。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虚假广告、价格欺诈、欺客宰客、超低价格恶性竞争,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秩序。(责任单位:市文旅委、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等)

(二十二)进一步落实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机制。推进旅游服务质量和社会监督工作,健全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加大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文旅委、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等)

八、强化政策落实

(二十三)落实带薪休假和弹性作息制度。将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办法,依法落实好带薪休假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实行弹性作息制度。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以拼假、凑假方式旅游。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各县区政府等)

(二十四)实施旅游惠民工程。进一步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推动全市各类景区落实门票减免优惠政策。鼓励旅游企业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给予旅游者优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文旅委、各县区政府等)

(二十五)多渠道为旅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企业上市,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重点培育市文旅集团,搭建投融资平台,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发展旅游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文旅委、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政府等)

(二十六)加大考核力度。参照工业发展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促进旅游业发展目标考虑管理机制,加大对县区考核管理力度,建立赏罚分明的奖惩制度。(责任单位:市文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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