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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方案】博白县民政局开展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实施方案(完整)

时间:2023-06-18 09:40:05 来源:网友投稿

开展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全国、全区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共玉林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开展机关党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博白县民政局开展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博白县民政局开展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实施方案(完整)


开展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全国、全区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共玉林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开展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16〕16号)和《中共博白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白县开展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16〕30号)精神,为确保2016年在全局开展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根本遵循,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四优”(优化场所建设、优化人员配置、优化制度建设、优化经费保障)为总目标,以“六化”(组织设置规范化、活动阵地标准化、党务队伍专业化、教育管理常态化、党建服务品牌化、工作保障制度化)为标准,着力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场所、队伍、制度、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切实推动机关党建各项工作规范化,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我县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从今年5月起到年底利用8个月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在局机关党组织开展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力争机关党组织达到“六化”标准,使机关党组织活动场所更加完备,人员队伍配备更加均衡,组织生活开展更加有序,经费保障更加有力,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确保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设置规范化

1.规范党组织设置。各党支部要按《条例》规定,合理设置党的基层委员会,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并根据学习、工作需要和党员分布情况灵活设置党小组。

2.按期换届党组织。各党支部任期届满要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委员缺额要及时补选,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换届选举或补选的,事先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都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均为3年。

(二)活动阵地标准化

1.规范党组织办公场所。各党支部要设立独立的办公室,做到“五个一”:一块党组织牌匾、一套办公电脑、一个文件资料柜、一个党务公开栏和一套党建杂志。党务公开栏要将党组织基本情况、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党员发展公示情况等进行定期公开或随时公开。

2.规范党员活动室。各党支部要建设2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化党员活动室,做到“七有”:有“党员活动室”标志牌,有桌椅,有电视、电脑等党员教育设备,有党报党刊,有党旗悬挂,有制度上墙(包括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以及有宣传专栏(展示党组织设置示意图、党组织活动图片、在职党员开展社区服务图片、光荣榜和学习园地等)。积极筹措资金在活动室配备投影仪。

3.规范台账资料。各党支部要建立“四个计划”: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党员教育计划、党日活动计划;建立“五个名册”:本单位干部职工名册、党员名册、入党申请人(含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名册、发展党员名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名册;建立“六类台账”:党费管理台账、换届选举台账、党员结对帮扶台账、党员管理(不合格党员处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内统计等)台账、党组织活动(“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台账和上级党组织文件(党内制度法规、需要贯彻的会议精神、各类工作通知)台账。

(三)党务队伍专业化

1.加强机关党组织班子队伍建设。局机关党组织书记由局党组书记兼任。机关内设机构党员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兼任所在党支部(党小组)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要充分发挥支部委员的作用,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让他们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思想政治、理论宣传、纪律检查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规范选配机关专职党务干部。根据《条例》中“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的要求,内部调剂配备l至2名工作人员。

3.推进机关专职党务干部交流。本着有利于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注意挑选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到党务工作岗位任职锻炼。

(四)教育管理常态化

1.规范教育培训工作。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相结合,合理安排党员培训工作。党员教育培训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党组织有学习记录,党员有学习笔记。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要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创新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模式,至少开展1-2次理论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活动。局机关党支部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坚持每半年对党员廉政建设情况进行1次分析,对有错误苗头的党员要开展诫勉谈话,对影响党的形象、长期不缴纳党费的不合格党员要及时进行处置。

2.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即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l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l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上l次党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每年开展l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评议。每年召开l—2次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党日活动,党日时间要专用,党日活动的内容要结合形势任务,贴近党员恩想实际,在保持严肃性的同时在形式上可以尽量生动活泼。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支部要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公示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发展程序,实行发展党员推荐、预审、公示、票决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注重吸收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入党。

4.规范党费管理工作。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要求,认真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等工作。实行“党费日”制度,从今年5月开始,将每月20日确定为“党费日”,机关党员要自觉主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各支部要在《党费证》和党费收缴记录本上如实记载党员每月缴纳党费情况。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按《玉林市处置不合格党员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局支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要向机关工委缴纳一次党费。

(五)党建服务品牌化

1.围绕中心强堡垒。按照“一个系统一个主题、一个单位一个品牌”的思路,各党支部要立足自身职能,从准确选题、突出特色、实践提升三个方面正确把握机关党建品牌的内涵,创建一个以上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党建品牌,激励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做好服务,推动单位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实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双赢的目标。

2.立足岗位争先锋。党员干部要立足岗位开展“亮身份、践承诺、当先锋”活动,努力争当扶贫先锋、服务先锋、和谐先锋、创业先锋、美丽先锋。采取佩戴党徽,张贴或摆放“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等标识的办法,亮明党员身份,展示党员先锋模范形象。在服务窗口、大厅,与企业、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股室及部门,推广为民服务全程代理、“马上就办”、“一站式”服务、  “转作风、强服务、当先锋”等做法,通过先锋引领、典型辐射,带动更多的窗口部门积极承诺践诺,努力在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中走前头、作表率。

3.服务群众树形象。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  “挂包联驻”制度,普遍建立党员干部联系点,扎实开展“结亲帮扶·脱贫致富”等结对共建、定点服务帮扶活动,助力脱贫攻坚。深化“干部回乡、服务家乡”、“走基层、转作风、解难题”、“平安博白•人人走访”等服务群众品牌,树立机关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先锋形象。深化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创建活动,常态开展“党员服务日”、“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等活动,把党员干部有效组织起来,推动服务在基层拓展、资源在基层整合,形成基层治理的合力。局机关党组织要按照单位职能特点和党员兴趣爱好,建立1支以上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每月集中开展1次以上志愿服务活动,同时指导群团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六)工作保障制度化

1.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作为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支持和带头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党组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抓好所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局党支部具体负责落实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党支部推进落实的党建责任体系。局党组要经常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安排不是单位班子成员的机关党组织副书记列席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单位党组以及行政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局党组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要听取机关基层党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开展机关党建专项述职制度。各党组织书记每年要向上级工委就抓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述职,下辖党组织书记现场述职。要强化述职评议的结果运用,建立责任、问题、整改“三项清单”,对那些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履职尽责抓到位,评议考核中基层党员群众反映好的党组织书记予以充分肯定,并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那些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研究、精力投入少、不真抓实干、不解决实际问题,评议考核中基层党员群众反映差的党组织书记要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严肃问责,不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

3.建立机关党建工作点评通报制度。由局党组牵头,每年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召开机关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结合党建巡回督导组督导情况,总结推广机关党建典型做法,专题研判机关党建重点难点问题,并对各有关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和通报。每半年召开l次党建工作点评通报会,点评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和创新经验,通报机关党建重点工作推进况,构建分层分片、协同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管理体系。

4.全面推行党建质量管理制度。要继续加大ISO9001党建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化平台推广应用力度,机关各党组织要实现平台管理100%覆盖。各党组织要通过平台首页晒工作晒成绩,做到每月有更新,发挥正面宣传引导作用,把平台首页打造为本单位的宣传窗口;要及时按照过程管理要求上传佐证材料,实现对机关党建工作的在线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局党组要组织对下属单位党组织上传的材料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反馈、及早介入、加强指导,推动机关党组织工作的持续改进,实现党建工作质量的稳步提升。

5.完善党组织活动经费保障机制。按不低于部门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总额1%的比例,将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专款专用,重大活动申请直属机关工委拨付专项经费。

四、活动步骤

开展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从5月中旬启动,12月底基本结束,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中旬)

召开全县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动员会,对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各基层党组织要层层召开动员会议,传达上级部署要求。各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活动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做好思想、组织和工作准备,确保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顺利开展。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5月底前)

局党组组织力量,对本系统党组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重点调查党组织设置、党务干部队伍、组织生活开展、经费场所保障、党组织作用发挥等情况,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建立台账。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本部门单位开展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的具体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6—11月)

各党支部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措施,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的落实,确保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要实行“建账销账”制度,大力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水平。局党组要做好活动全程督促指导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活动经验,以召开现场会、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互相学习借鉴,确保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

各党支部要对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对开展活动以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通过完善制度固化活动成果。局党组对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适时召开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总结交流座谈会。各基层党组织于2016年12月1日前将开展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情况总结、照片等相关材料报局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更好地开展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局机关党支部成立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林      党组书记、局长

长:熊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梦扬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汝桦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员:黄秀忠    局党支部副书记、主任科员

朱春达    局党支部宣传委员、局办公室副主任

     局党支部组织委员

陈开源    规划财务股负责人

王靖明    法制股股长

余凤权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股长

     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股长

朱汝奇    县低保办主任

蓝素球    殡葬管理所党支部书记

刘成辉    县救助管理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党支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秀忠同志兼任,黄媛同志为党务工作人员,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开展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的相关工作。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按照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建设标准和考核验收办法,组织开展督查和考核。局党组将不定期派出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将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列为局党建工作巡回督导组督导重点内容,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党员群众满意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被动应付、成效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等各类媒体的作用,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的重要意义和进展情况,树立正确舆论导向。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挖掘总结、宣传推广各单位开展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充分激发广大机关党务干部和党员参与机关党组织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我县开展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大行动”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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